《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妥善處理涉及本市城鄉結合部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建設相關行政案件的通知》是為了確保首都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確保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的順利進行,現對全市法院涉本市城鄉結合部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建設行政案件的審判工作提出的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妥善處理涉及本市城鄉結合部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建設相關行政案件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單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 發布時間:2010年3月19日
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各區、縣人民法院:
城鄉結合部建設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建設世界城市新的發展階段作出的戰略性決策。2月26日,全市城鄉結合部建設動員大會在北京會議中心隆重召開,全面啟動了本市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由此可能引發相關權益人針對相關建設工程中拆遷、規劃、騰退、治安等各類行政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為了確保首都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確保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的順利進行,現對全市法院涉本市城鄉結合部50個重點村城市化工程建設行政案件的審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全市各級相關法院應當提高對於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戰略決策重大意義的認識,對涉城鄉結合部建設工程的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審查予以高度重視,從全局出發,發揮能動作用,以積極的態度,全力開展好此類案件的審理工作。
2.對於城鄉結合部工程建設可能涉及的拆遷、規劃、騰退、治安等各類行政案件,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依法快立、快審、快結。
3.當事人在涉城鄉結合部建設行政訴訟案件中一併提起先予執行申請的,應當嚴格依照市高級法院《關於在行政訴訟中穩妥適用先予執行措施的通知》(京高法發[2010]14號)的相關要求辦理。審理法院擬決定先予執行的須報市高級法院批准。
4.審理涉城鄉結合部建設行政訴訟案件,應當認真聽取當事人的實際困難及訴求,積極開展協調工作,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爭取當事人對於城鄉結合部建設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促進矛盾糾紛的徹底化解。切忌工作生硬,堅決杜絕危及社會穩定的過激事件的發生。
5.加強與當地政府和相關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對於案件審理中的情況、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向黨委報告,向政府及相關行政部門通報,爭取黨委的支持和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配合。
6. 加強涉城鄉結合部建設行政案件的信息報送工作。各相關法院對於受理的所涉案件,及審理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高級法院行政庭報告。
本通知在執行中若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高級法院行政審判庭聯繫。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