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試行辦法》是1994年05月01日發布並生效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
【發布文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1994年5月)
總 則
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應是在體育工作的各方面都比較好,有一個或兩個體育運動項目確已形成傳統的學校。
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基礎上,面向全體學生開展體育工作,積極經常地組織民眾性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課餘訓練,提高運動技術水平,發現和培養、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為發展體育事業做出貢獻。
命名及管理
2、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由各級體育、教育部門共同管理。市和區(縣)體育、教育部門應定期組織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教學、訓練等方面的經驗交流,搞好體育教師培訓,表彰獎勵成績突出的學校和個人,定期舉辦不同形式和範圍的比賽。
3、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校長和教導主任,要把體育傳統項目工作納入學校體育工作計畫,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4、要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等組織在開展體育活動中的作用,加強體育宣傳,發動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
5、班主任要動員和組織好全班學生的體育活動,抓好本班傳統項目運動隊的工作,支持和關心本班學生參加校代表隊的訓練和比賽活動。
標 準
1、學校領導重視、支持體育工作,學校在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的基礎上,確有一個或兩個體育項目已形成傳統。
2、認真貫徹《學校體育工作條例》,體育鍛鍊時間達到每天一小時。積極施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達標率為95%以上。
3、重視發現、培養和輸送體育人才,體育傳統項目在當地具有較高的水平。
4、體育教師思想進步,作風正派,事業心強,體育課教學效果好,運動訓練成績突出。
5、有可供全校學生體育活動和校代表隊訓練的場地、器材設施及體育經費。
6、校代表隊要嚴格管理,力求堅持在課餘時間常年進行科學訓練。訓練工作要有計畫、有教案、有訓練檔案、有總結。
7、校代表隊隊員思想要求進步,模範地執行學生守則,在各項體育活動中起骨幹作用,文化課學習刻苦,各科學年總評成績達到及格以上。
8、學校建立校、班級體育傳統項目代表隊,校代表隊要搞好年齡銜接,同項目的中、國小傳統項目學校要相互銜接。
檢查驗收
2、對己命名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評比,每三年進行一次複查評定。各區(縣)每年可根據對傳統校的檢查情況允許有10%的升降級調整,調整範圍在市、區級傳統校之間進行,凡調整的學校應由區縣體委、教育局審定,上報被降級調整校原因,並有調整校校長簽字或蓋章。升級學校填寫傳統校申報表,經市體委、市教育局審定確認後向全市公布。
3、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檢查驗收工作,儘可能與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檢查驗收工作結合起來。
4、檢查驗收工作按照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評估標準及辦法進行,滿分為100分,總分達80分為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命名標準分數線。
資助與獎勵
1、市體委每年撥每所傳統項目學校資助費1000元,用於校代表隊體育教師的訓練補助及訓練服裝、器材的添置。
2、全市每兩年進行一次先進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優秀體育教師的評比表彰工作,並給予獎勵。
一級 指標 | 分值 | 二級 指標 | 分值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管 理 職 能 | 5 | 組 織 管 理 | 5 | 學校領導重視體育傳統項目工作,建立由校領導直接負責的領導機構,並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 2 | |
學校把體育傳統項目工作業績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 2 | |||||
學校制定有傳統校項目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列入學校教育發展規劃。 | 1 | |||||
工 作 保 障 | 20 | 招生 政策 | 3 | 保證傳統校的招生生源,具有體育特長生特招政策。 | 3 | |
師 資 配 備 | 6 | 按國家規定配齊體育教師。 | 2 | |||
配有專職的體育傳統項目訓練教師。 | 2 | |||||
學校體育教師(教練)能參加上級體育、教育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學校有培養、培訓計畫並給予經費保證。 | 2 | |||||
場地 器材 設施 | 5 | 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配備標準。 | 2 | |||
學校具備開展特色項目課餘訓練和正式比賽要求的場地器材設施。 | 3 | |||||
經 費 保 障 | 6 | 學校體育經費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在學校預算中安排,其比例不低於年度預算總量的2%,生均公用體育經費高於同級同類學校標準。 | 3 | |||
學校必須保證體育傳統項目建設必要器材設施、訓練、競賽活動經費及帶訓教師(教練員)的補貼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 3 | |||||
工 作 要 求 | 30 | 普 及 性 體 育 活 動 | 10 | 按照國家課程計畫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全體學生掌握本校普及傳統項目相應運動知識與技能。 | 2 | |
學校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合格率占學校學生總數的95%以上。 | 2 | |||||
學校創建有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或學生體育社團,並積極參加上級體育、教育部門舉辦的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的相關活動競賽。 | 2 | |||||
堅持從實際出發,面向全體學生,因地制宜開展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並堅持科學性、趣味性,學校學生參加體育傳統項目活動的人數占學校學生總數的80%以上。 | 2 | |||||
學校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 | 2 | |||||
課 余 訓 練 | 10 | 學校有班級、年級、校傳統項目運動隊。 | 2 | |||
校運動隊階段、年度、季度、周、課時訓練計畫齊全、規範,科學性、系統性、操作性強。 | 2 | |||||
校運動隊保證每周訓練3次以上,每次訓練不少於90分鐘。每天訓練時間原則上控制在2.5小時以內(含早操)。 | 2 | |||||
充分利用雙休日、寒暑假組織集中訓練。 | 2 | |||||
校運動隊管理規範。認真抓好學生運動員思想品德和文化學習工作。建立有校運動隊運動員檔案庫,內容包括身體特徵、生理機能、訓練情況、運動成績等。 | 2 | |||||
競 賽 | 10 | 有班級、年級之間體育傳統項目比賽並形成制度。 | 4 | |||
學校每年舉辦1次全校運動會,並將傳統項目列為運動會重點比賽項目。 | 3 | |||||
校級運動代表隊每年至少參加1次上一級體育、教育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傳統項目競賽活動,賽後有比賽總結。 | 3 | |||||
工 作 績 效 | 45 | 引領 示範 作用 | 5 | 3年內受到過市級(含市級)以上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的表彰。每次表彰國家級、市級分別得分為2、1分,滿分為5分。 | 5 | |
人才 輸送 | 15 | 3年內學校每年向高一級學校、市隊(或部隊)等優秀運動隊輸送運動員。每輸送1名3分,累計滿分為15分 | 15 | |||
運 動 成 績 | 20 | 3年內校運動隊參加體育傳統項目市級比賽前8名,每個名次得3分,集體球類項目、團體項目名次加2分,滿分15分。 | 15 | |||
3年內校運動隊參加體育傳統項目全國、國際比賽。每參加1次得3分,集體球類項目、團體項目名次加2分,累計滿分5分。 | 5 | |||||
教 學 科 研 | 5 | 體育傳統項目教師參加市級以上體育課程教學方面的競賽評比成績突出,學校開發有體育傳統項目校本課程和教材。 | 3 | |||
學校和個人體育科研成果或論文在市級(含市級)以上刊物或論文報告會上發表。 | 2 |
北京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評估和運動成績獎勵標準
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評估獎勵資助標準
依據年度北京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評估檢查結果和傳統項目學校的總體數量,市體育局、市教委評定出北京市先進體育傳統項目學校70所左右,其中一等獎12至15所,二等獎20至25所,三等獎30至40所;普惠資助100所左右。依據等級,將分別給予先進傳統項目學校20萬元、15萬元、8萬元的獎勵;對於評估合格的100所左右傳統項目學校分別給予1萬元的普惠資助。
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運動成績獎勵資助
(一)獎勵資助名次
運動成績獎勵:獲得年度北京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比賽前八名的學校,代表北京參加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聯賽等獲得前12名的學校。
(二)獎勵資助標準
1.市級競賽
市級競賽是指由市體育、教育行政部門共同主辦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比賽。國小甲組、國小乙組、國中、高中男女總計八個組別。每個組別的團體總分(或集體項目)第一名5萬元,第二名3萬元,第三名2萬元,第四名1萬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均為5000元。
2.全國競賽
全國競賽是指由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共同主辦的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比賽。獲得團體總分(或集體項目)第一名20萬元,第二名15萬元,第三名10萬元,第四名5萬元,第五名3萬元,第六名2萬元,第七至第八名1萬元,第九至第十二名均為5000元。
三、資金使用管理
(一)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各受獎勵或資助單位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經費可用於體育場地修繕、體育器材購置、學生課外訓練及比賽。
(四)表彰或獎勵經費主要用於教練員、運動員等實際發生的訓練補助,一伙食營養補貼,器材裝備的購置、補充和改善,運動員傷病康復和保險等方面。
(五)獎勵資助經費不得用於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項支出,不得用於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和國家規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對於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