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車身標識設定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

《北京市車身標識設定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為更好地貫徹《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定管理條例》,進一步增強北京市車身標識設定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按照有關工作安排,結合實際工作經驗。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27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網站就《北京市車身標識設定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下稱《規範》),向社會徵求意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稱,隨著2021年9月1日《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對北京市車身標識設定提出新的要求,為更好地貫徹《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定管理條例》,進一步增強北京市車身標識設定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按照有關工作安排,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組織制定了《規範》。

內容解讀

《規範》提出,除公共運輸固定運營線路上的公共汽電車以外,其他車輛不得設定車身戶外廣告。
同時,根據《規範》車窗玻璃、前後擋風玻璃、車頂均不得設車身標識。
具體來看,《規範》提出,設定車身標識不得存在下列影響行車安全及車輛識別的情形:
(一)設定在車窗玻璃、前後擋風玻璃和車身前部;
(二)在車輛頂部設定;
(三)採用發光或反光材料;
(四)採用電子顯示裝置;
(五)採用車頭至車尾貫通式設計;
(六)遮擋車輛號牌或識別號;
(七)影響車輛發動機散熱口和進風口、空調進風口的使用;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規範》還要求,設定機動車車身標識,單側標識總體面積不大於該側車身主體顏色面積的三分之一,字號不大於車身高度的百分之十;單個文字或者字元不得跨越車門設定。
針對外賣、快遞行業車身標識,《規範》指出,外賣、快遞業等車身標識由外賣、快遞業企業編制車身標識設定方案並組織統一規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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