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由北京市藥監局會同北京市商務局、北京海關、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於2019年12月30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指定單位北京市藥監局等 
內容,意義,

內容

據介紹,試點品種是在境內已經註冊上市的,以及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清單內產品,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試點企業需具備符合開展試點要求的電子商務平台交易服務系統,實現對跨境醫藥產品的質量管控、追溯管理,並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後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
根據方案,試點企業負有追溯義務,應當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基本原則建立跨境醫藥產品追溯體系,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實現跨境醫藥產品境內最小包裝單元可追溯、可核查。鼓勵試點企業將跨境醫藥產品境外生產流通環節納入追溯體系。鼓勵試點企業建立跨境醫藥產品先行賠付制度。
方案要求,試點企業應當是註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企業法人和醫療器械網路交易服務第三方平台資格的企業,相關跨境醫藥產品應當在北京口岸通關,並在天竺綜保區內具有符合跨境醫藥產品存儲要求的倉儲能力(可以委託符合條件的物流倉儲企業)。

意義

《方案》的推出是國內跨境電商政策在涉及醫藥產品方面的一次“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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