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臺區農業農村局是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豐臺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東安街三條六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農村經濟管理、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研究擬訂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負責農業項目的申報;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的計畫安排,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
3、研究擬訂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相關措施,指導協調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
4、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組辯請嬸求織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等方面的建議,並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協調、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協調、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5、指導協調鄉村規劃建設、農村土地開發利用和農村地區重點項目的規劃建設工作。
6、指導農產品流通管理工作。
7、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業機械化的行業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
8、負責蔬菜、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9、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的監督管理工作。
10、依講祖去法對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管理;組織指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依法開展植物檢疫;負責動物防疫及檢疫;負責本區漁政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
11、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教育、科普、衛生、計畫生育、環境整治等社會管理工作。
12、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利用和保護;負責農村信息化規劃建設和利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村環境保護和能源工作。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豐臺區委農工委書記、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陽
豐臺區委農工委委員、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鮑海福
豐臺區委農工委委員、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鮑廣學
豐臺區委農紙殃婆工委委員、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孫崢
豐臺區委農工委委員、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劉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外聯接待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農委系統效能建設工作;負責農委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工作;負責農委系統信息蒐集、整理、編髮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委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培訓和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工作;指導農委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農委系統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農委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黨建工作辦公室
貫徹落實上級黨建工作的會議、檔案精神,結合農村黨建實際,提出黨建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指導農村黨的基層牛頁棵鞏棵籃希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農村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協助開展農村黨建“三級聯創”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農業、農村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協調指導農村形勢和政策教育,組織協調開展農村大型民眾文體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統戰、群團工作;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協調指導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經濟發展科(產業化辦公室)
負責擬訂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落實農村經濟發展相關政策,並擬訂本區實施意見;研究指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的分析、監測;負責農業項目的申報;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的計畫安排,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促進經濟薄弱村發展和低收入農戶增收工作;負責都市型現代農業項目的規劃建設。
(五)農業科
負責都市型現代農業項目的規劃建設;負責種植業、農業機械化行業監督管理;組織農業新技術的示範和推廣;指導農產品流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建議;組織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協調、推進農雄想業政策性保險工作;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和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六)體制改革和政策調研科(農村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對農村改革發展中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擬訂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相關措施,指導協調城鄉一體化工作;組織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等方面的建議,並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協調、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指導鄉村集體經濟霉朽立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協調、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整建制轉居撤村工作;負責主要調研課題的調研和報告起草;負責農村信息化規劃建設和利用;負責電子政務的建設和管理。
(七)規劃建設科(區劃辦公室)
指導協調農村地區規劃建設,指導協調農村土地開發利用;指導協調農村地區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協調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協調鄉村區劃工作;承辦區農村城市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區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社會管理科
指導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指導農村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和流動人員管理;負責農村社會矛盾排查和調處,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指導鄉村環境創建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教育、科普、衛生、計畫生育等社會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地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九)動物衛生管理科
承擔動物防疫、檢疫、獸醫醫政和藥政、動物產品安全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漁政、水產及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動物衛生和防治重大動物疫病規劃;承辦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財務科
負責農委財務、國有資產、行政執法收費核算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內部財務審計。
(四)經濟發展科(產業化辦公室)
負責擬訂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落實農村經濟發展相關政策,並擬訂本區實施意見;研究指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的分析、監測;負責農業項目的申報;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的計畫安排,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促進經濟薄弱村發展和低收入農戶增收工作;負責都市型現代農業項目的規劃建設。
(五)農業科
負責都市型現代農業項目的規劃建設;負責種植業、農業機械化行業監督管理;組織農業新技術的示範和推廣;指導農產品流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建議;組織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協調、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和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六)體制改革和政策調研科(農村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對農村改革發展中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擬訂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相關措施,指導協調城鄉一體化工作;組織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等方面的建議,並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協調、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協調、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整建制轉居撤村工作;負責主要調研課題的調研和報告起草;負責農村信息化規劃建設和利用;負責電子政務的建設和管理。
(七)規劃建設科(區劃辦公室)
指導協調農村地區規劃建設,指導協調農村土地開發利用;指導協調農村地區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協調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協調鄉村區劃工作;承辦區農村城市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區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社會管理科
指導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指導農村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和流動人員管理;負責農村社會矛盾排查和調處,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指導鄉村環境創建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教育、科普、衛生、計畫生育等社會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地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九)動物衛生管理科
承擔動物防疫、檢疫、獸醫醫政和藥政、動物產品安全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漁政、水產及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動物衛生和防治重大動物疫病規劃;承辦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財務科
負責農委財務、國有資產、行政執法收費核算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內部財務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