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按照《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將原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市勘察設計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的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掛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揭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 辦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承安路1號院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局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轄機構,委屬機構,分局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勘察設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相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建立本市空間規劃體系。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公共服務、公共安全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及城市體檢評估機制。負責城市設計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間景觀風貌規劃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和用地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四)負責本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五)負責本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和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依法調處相關權屬糾紛。
(六)負責本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七)負責本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八)負責統籌本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本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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