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全區國民
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全區經濟數據資料。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等重大
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情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全區基本統計數據。
(五)負責全區統計數據的發布及管理,加強對全區各部門統計工作的管理和規範。
(六)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旅遊、社會發展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七)負責組織全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指導本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一)負責對各統計所統計工作和統計人員的直接管理。
(十二)負責對各社區統計工作和專兼職統計人員的管理。
(十三)負責擬訂全區統計信息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負責全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運行,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四)負責為駐區單位提供統計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機關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保密以及對外聯繫、接待工作;承擔信訪、政府信息公開、建議、議案、提案、保密、接待聯絡、電子政務、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及主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管理機關行政事業財務及上級撥付的統計事業費;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群團組織辦公室
協助黨總支、共青團和工會等組織有效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完成上級交辦的重大政治任務和各項臨時性工作,做好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婦女、殘疾人等各項社會工作;負責局隊統計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各項民眾性的文體活動。
監察科
組織人事教育科(監察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組織實施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協助局黨組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完成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上級組織部門做好處級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考察考核等工作;負責科級幹部的培養、考察、任免;協助局隊紀檢監察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組織實施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街道統計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宣傳科
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工作、統計法律法規、統計信息的宣傳報導;承擔政務類信息編輯、交流和對外發布;負責統計宣傳刊物、宣傳品的編輯製作和影像資料的採集;策劃、組織各種大型普查、專項調查的宣傳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政治工作。
綜合科(研究室、數據中心、組織指導科)
承擔西城區生產總值的核算結果的核實工作;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並提供綜合經濟分析資料和報告;負責編輯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料,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綜合統計信息;負責全區巨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的整合,收集、整理和保存全區統計資料,開發利用歷史統計信息資源,提供統計數據查詢服務;組織協調各專業基礎建設,審核評估綜合統計數據,開展業務指導和督察考核,提供技術保障;負責研究制定統計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承擔各種大型普查和專項調查資料分析研究任務。
統計科
監測評價統計科
承擔全區功能街區的統計監測,研究制定統計監測方法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監測體系;組織實施金融業、德勝科技園等統計調查工作;承擔其他重點領域的統計監測評價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與評估;開展分析和調研工作;組織本專業業務培訓,指導基層基礎工作。
調查科
1.工業城建統計科(房地產調查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和建築業等專業的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負責相關專業的統計監測、數據評估、統計分析和課題研究工作;組織本專業業務培訓,指導基層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執法檢查、督導工作。
2.社會科技服務業統計科(產業調查科)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科技、交通運輸業、服務業、行政事業、旅遊業、文化創意等新興產業的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蒐集、整理、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研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業務培訓,指導基層基礎工作。
負責人:蘇志榮
3.能源調查科
組織實施全區能源與資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區節能、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評價;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研工作;加強能源統計基礎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基層基礎工作。
4.商業經濟調查隊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和住宿餐飲業的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商業、住宿餐飲業企業和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全行業的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開展統計分析和調研工作;組織本專業業務培訓,指導基層統計基礎工作。
5.價格調查科
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者價格、房地產價格、固定資產投資價格、運輸業價格和居民消費價格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生產、投資、消費品及服務項目等價格資料;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有關價格方面的調查任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研工作。
6.住戶調查科
組織實施城鎮居民住戶的抽樣調查工作,蒐集、整理、提供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開展專業培訓和分析調研工作;承接與居民生活有關的各項調查任務,開展城市居民生活狀況方面的統計分析與政策研究。
7.專項調查科
組織實施全區專項統計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社情民意、黨風廉政建設等社會調查,承接與居民、企業有關的專項調查任務;負責蒐集、整理、提供調查資料,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管理協調統計調查項目;開展統計分析和調研工作。
法規執法
1法規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和修訂有關統計方面的行政性措施;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審核西城區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全區統計人員從業資格的審核、認定與管理;負責《統計調查證》的審核、認定、核發與管理;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誠信統計單位評估工作。
2.執法隊
組織實施全區統計督導、執法檢查工作,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受理和承辦統計違法行為的信訪和舉報工作。組織培訓執法檢查人員;協助開展誠信統計單位評估工作。
普查中心
組織實施轄區內重點國情、國力、市情、市力普查和本轄區社會經濟情況統計調查,企業集團和企業景氣統計調查等專項監測調查;負責研究和制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負責全區各種普查和所承擔專項統計調查的數據匯總,資料管理,進行統計分析、調研,提供諮詢服務;指導與各種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負責統計調查單位的註冊登記;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維護和管理以及提供基本單位的有關資料;負責服務大廳統計登記視窗的管理工作。
網管中心
計算機室(網管中心)
組織全區統計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實施工作;承擔各種統計調查的數據處理工作;負責全區統計網路設備的運行及維護工作,對計算機及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負責統計信息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向市、區政府各級網站傳送各類統計相關信息;開展統計信息化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培訓中心
負責全區統計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以開展統計人員素質再提升為主要內容的統計繼續教育計畫的制定和組織管理工作;開展統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組織和管理工作。
社管辦
社區統計工作管理辦公室、社區調查隊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全區社區統計工作人員和社區調查隊進行日常管理,制定培訓計畫,組織實施各種業務培訓,協調和指導街道、社區開展統計調查活動,指導社區統計工作和社區調查隊加強基礎工作建設。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得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