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科華培訓學校

北京市西城區科華培訓學校

北京市西城區科華培訓學校,經北京市教委備案,成立於1987年。成立之初主要從事護理學高自考培訓以及護士職稱晉升培訓,2000年後,新增加了網路教育、會計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培訓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西城區科華培訓學校
  • 創辦時間:1987年
  • 類別:培訓學校
  • 所屬地區:北京市
摘要,學校簡介,項目簡介,

摘要

北京科華培訓學校,成立於1987年,主要從事護理高自考、晉升培訓,教師證培訓,會計證培訓以及網路學歷教育。

學校簡介

北京市西城區科華培訓學校自1987年成立,學校以臨床、護理等衛生類自考輔導及職業資格培訓為主。曾獲得了市衛生局指定護理專業高自考培訓學校、北京醫學教育協會理事單位、衛生局指定的護理專業培訓機構、衛生部指定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培訓基地等榮譽,2000年後,新增會計培訓,教師培訓,網路教育,單考單招輔導等項目。
科華學校發展理念:
穩步發展、服務社會。有效提高教育培訓的服務概念,創立具有快捷、高效的培訓課程體系。實現“國家倡導的終身學習”的理念,使學習貼近工作為工作生活所用。
發展方向:
學校將建成以北京為核心,連線我國中心城市輻射全國各地的教育網路。學校將在職業教育培訓、高端精品培訓課程以及成人學歷教育方面作為主要的發展方向
獲得榮譽:
市衛生局指定護理專業高自考培訓學校
北京醫學教育協會理事單位
衛生局指定的護理專業培訓機構
衛生部指定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培訓基地等榮譽。

項目簡介

單考單招 單考單招,是國家針對在校中專升大專設立的升學途徑。
單考單招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
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培訓學校自創辦以來,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德先行”的辦學方針,誠信辦學;“以質立校”的理念,一切為學生服務;貫徹“從嚴管理、愛在其中”的管理思想,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思維習慣,為學生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創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單考單招輔導教材的主編、各中職院校特、一級教師來我校授課。教師教風嚴謹,經驗豐富,傾心於教育事業。在教學過程中堅持進行周測、月考,根據學生具體情況調整授課計畫,教學效果落實。
教師證培訓班 1、師資信譽優先保障,以培養優秀教師為己任,服務專業,資料權威,通過率高。
教師證培訓班
2、歷年參與閱卷和考試教材資料編寫的專家和教授,教師授課內容清晰,講課風趣,深受學員的歡迎,“北京西城教育考試培訓中心”在多年輔導班經驗的基礎上,已組建了一支以幼兒、中國小教師資格證的強大輔導班師資隊伍,確保教學質量,通過率高。
3、西城教育考試培訓中心”擁有一個專業的教師輔導團隊,對幼兒,中國小考試大綱和命題思路熟悉,對資料進行不斷的更新,對歷年的真題進行分析並能預測新的考點
4、對教師資格證考試流程進行指導,提醒報名時間和準備材料,對學員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學員可以通過網站下載到最新的資料,組織老師對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
5、課外輔導:組織優秀學員傳授學習技巧和考試經驗;利用課餘時間對學員在網上進行模擬測試以檢驗學習效果。
會計培訓 課程簡介:會計從業資格證是由財政局統一組織的權威取證考試。《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會計培訓
網路教育 網路教育是國家成人教育的一種,北京科華學校主要與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醫科大學等高校合作。專業設定全面,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電子註冊,能夠繼續深造,考研,考公務員,出國等。
網路教育
網路教育優點:
1.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電子註冊www.chsi.com.cn可查,考研、公務員、評職稱、出國均有效。
2.修學年限短,最低2.5年網路教育即可取得畢業文憑;專本同讀只需兩年半。
3.全程網路課堂,隨時隨地點播,能上網就能學習,工作學習兩不誤,最適合在職人員提升學歷。
4.網路教育學費比統招生還低,每學分僅100元左右;學費低、分批交,學完一年再補交。
畢業證
北京市西城區科華培訓學校
護師、主管護師培訓 護士的晉升路線,護士---護師---主管護師
護師、主管護師培訓
護師考試科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技能、專業知識
護師報名條件:
一、參加藥(護、技)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二、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護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護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護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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