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主要領導人,汪 洪,王淑賢,潘新勝,周 硯,劉曉軍,李 鐘,朱建紅,楊久明,主要職責,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辦公室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智慧財產權協調處,產業促進處,專利管理處,專利執法處,宣傳教育處,國際交流合作處,人事處,監察處,
機構簡介
北京市智慧財產權信息中心是經市編辦批准成立的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5名,隸屬於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中心辦公地點位於
中關村核心地帶大運村(北京積體電路設計園),辦公面積近千平方米,其中機房使用面積二百餘平米,具備優良的專利及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環境。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北京市政府摺子工程項目“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與運行維護,打造北京市城市創新信息服務基礎設施,構造北京市專利及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體系,將為政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
主要領導人
汪 洪
黨組書記、局長(圖)主持局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發展研究工作。
王淑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圖)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有效運用工作;負責全國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統籌指導區縣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區域智慧財產權管理及戰略實施工作; 負責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技術契約登記工作。分管平台辦、北京市智慧財產權信息中心。聯繫豐臺區知識產權局、石景山區知識產權局、通州區知識產權局、懷柔區知識產權局。
潘新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圖)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依法保護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及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區縣知識產權局開展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推動商品流通領域、電子商務領域、展會的智慧財產權監管和保護工作;負責冬奧會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海外預警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計畫、督查與督辦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與維權援助工作。分管專利執法處、國際交流合作處、北京市保護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聯繫北京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聯繫朝陽區知識產權局、房山區知識產權局。
周 硯
黨組成員、副局長(圖)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激勵創造工作;負責專利發展戰略推進計畫的工作;負責推動智慧財產權產業發展及研究工作;負責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專利保險等金融創新工作;負責統籌和落實服務中關村科技園區工作;負責服務中央在京單位、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落實“科技北京”行動計畫及文化創意產業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負責專利獎勵工作;負責財務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工作。分管產業促進處、中關村智慧財產權促進局。聯繫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聯繫東城區知識產權局、門頭溝區知識產權局、昌平區知識產權局。
劉曉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圖)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處。
李 鐘
副局長(圖)負責加快培育和發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工作;負責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政策法規、課題研究等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工作;統籌推動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有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專利統計工作及製作專利年度報告工作;負責代理人考試、專利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二期建設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專利管理處。聯繫北京市專利代理人協會、首都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協會。聯繫海淀區知識產權局、平谷區知識產權局、延慶縣知識產權局。
朱建紅
(新聞發言人) 黨組成員、副局長(圖)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科學管理工作;負責落實首都智慧財產權戰略及規劃工作;承擔北京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工作;承擔首都智慧財產權戰略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進校園工作;負責統籌和落實服務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宣傳工作。分管智慧財產權協調處、宣傳教育處、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聯繫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聯繫大興區知識產權局。
楊久明
黨組成員、副巡視員(圖)負責專利申請和資助工作;負責本市企業國外專利(PCT)申請資助工作;負責公務員管理及機構編制工作,公務員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後勤工作、外事工作;負責機關黨委工作和機關工會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代辦處。聯繫西城區知識產權局、順義區知識產權局、密雲縣知識產權局。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有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首都智慧財產權戰略和規劃。
3、承擔規範本市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處理、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專利代理機構,推進專利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促進本市智慧財產權產業發展;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管理專利權轉讓契約、專利實施許可契約和專利申請權轉讓契約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推動專利權質押工作。
5、負責本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6、統籌協調本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辦公室職責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
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
負責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負責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本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和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承擔擬訂本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規劃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專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
智慧財產權協調處
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協調、督辦重大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承擔實施本市智慧財產權戰略和規劃的有關工作;承擔北京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的有關工作。
產業促進處
承擔推動本市智慧財產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擬訂促進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企事業單位、行業聯盟應對有關智慧財產權糾紛;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有關工作,促進專利商用化,承擔專利權轉讓契約、專利實施許可契約和專利申請權轉讓契約備案管理工作。
專利管理處
擬訂本市專利中介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的有關工作;推動專利權質押工作;指導和監督本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應急機制;擬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的專利工作;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專利執法處
擬訂本市專利行政執法的措施辦法;負責專利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依法處理、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統籌協調商品流通領域、展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宣傳教育處
擬訂本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評選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專家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建設。
國際交流合作處
擬訂本市智慧財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統籌協調本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本市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本市專利代理、智慧財產權管理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定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監察處
按市紀委有關規定派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