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是負責本區人民防空和防災救災相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南路29號藍海中心B座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人防和防災救災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區民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人防工作辦法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建設範圍內,總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5萬平方米以下會展和商業建設項目的人民防空(以下簡稱人防)工程建設審批。
(三)負責區屬人防工程的竣工認可及接收工作,對已建人防工程進行綜合開發利用,對本區人防工程使用安全及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強化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的管理。
(四)負責本區民防指揮場所(海淀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和重大地震備份指揮所)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民眾防空組織,開展相關的訓練、培訓。
(五)負責本區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設、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和民防教育培訓場所。
(六)擬定本區民防信息化、指揮通信、指揮信息和人防警報報知系統的建設規劃、計畫和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本區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和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加強民防專業隊伍和志願者隊伍的建設管理。
(八)承擔區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民防設施和民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
(九)負責籌集、監督、管理區民防經費,負責管理本區民防系統的國有資產。
(十)安全監管職責
1.負責擬訂全區人防指揮通信建設規劃和城市防空襲預案及各項保障方案;對人防工程的質量、竣工認可、日常維護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在許可權範圍內監督檢查本行業各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以及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發現違法行為,在職責範圍內依法進行處理,超出職責範圍的及時報區政府或告知有關部門處理,並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2.負責本區人防工程安全方面的綜合性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建立本地區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以實現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與城市建設管理的同步加強,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此項職責由區綜治辦和區民防局共同承擔)
3.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4.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十一)負責海淀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防辦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工作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信息公開、保密、建議、提案、人事、後勤保障、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統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承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二)法制科
負責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組織行政處罰及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防空防災方面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三)工程建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參與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的擬定;負責本區人防工程的竣工認可工作,接收新建公用工程;協助市民防局組織實施本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工作,對已建人防工程進行綜合開發利用;負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建設範圍內,總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5萬平方米以下會展和商業建設項目的人防工程建設審批;審核監督全區新建規劃小區的人防建設落實情況;負責對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報廢和使用進行審批;負責對本區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指導鎮(鄉)、街道對人防工程管理進行檢查。
(四)指揮通信科(宣傳教育科)
擬訂本區人防指揮通信建設規劃、區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組織防空演習;負責區人防指揮場所(海淀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和重大地震備份指揮所)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審批防空警報設施建設、拆除、報廢、改造、遷移;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民眾防空組織,開展相關的訓練、培訓;負責本區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應急演練;負責民防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承擔區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擬訂區民防信息化建設規劃、計畫,組織相關信息系統及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使用和管理;承擔防災救災任務,利用民防設施和民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建設、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場所,收集掌握轄區相關信息、各種物資儲備及生命線工程保障情況;負責防空防災公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擬訂相關工作規劃、計畫和管理辦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協助區教委抓好初級中學的“三防”教育;組織培訓鎮(鄉)、街道人防幹部和人防專業隊骨幹人員;負責本區民防教育培訓場所和民防志願者隊伍的建設、管理;負責本區人防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
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區人防辦所屬事業單位2個,1.北京市海淀區民防指揮中心;2.北京市海淀區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現任領導
王京立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