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障局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周家井世通國際大廈 E 座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待遇規定,擬訂本區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醫療保障基金支付預算、管理及撥付工作。
(三)落實並執行本市公費醫療政策,承擔區域內中央在京機構公費醫療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工作。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組織轄區內醫藥機構落實本市相關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在區域內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落實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等工作。
(五)負責本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落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本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平台建設。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商建英
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小朋、吳建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安全、保密、政務信息公開、網路輿情監測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醫療保障領域政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與督查督辦。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指導相關醫療保障機構信息化建設。承擔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撥付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黨風廉 政建設和統戰、老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 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社會公眾評價工作。
(二)規劃待遇保障科。負責擬訂本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制定本區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中央在京機構公費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工作。負責本區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工作。負責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三) 醫藥服務監管科。負責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的監督、指導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負責轄區內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北京市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負責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醫保局所屬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配合區人力社保研究擬定醫療保險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醫療費用審核結算工作;
(3)負責離休統籌人員、城鎮居民、征地超轉人員的醫療費用審核結算工作;
(4)負責區屬退養人員及特困救助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審核結算工作;
(5)負責區內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待遇核算等工作;
(6)負責本區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預算草案的編制及批准後的執行;
(7)承擔市級醫療保險服務協定在本區的組織實施工作;
(8)負責與本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和相關醫保服務醫師簽訂服務協定,並對其進行業務指導和管 理;
(9)負責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的審批,外轉醫院備案、外地參保人員異地安置特殊業務申請的受理及審批工作及本市參保人員住院超過六個月的備案工作;
(10)負責監控醫療保險費用的支出情況,對定點醫療機構上傳數據進行監控、分析及指導,以及對轄區參保人員違規行為數據的監督與管理等工作;
(11)負責提供醫療保險的諮詢及醫療待遇信息查詢等服務工作;
(12)承辦區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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