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財政局

北京市朝陽區財政局

北京市朝陽區財政局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全局共有編制總數164名,其中:行政編制97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66名、工勤編制1名。內設機構18個,預算科、國庫科、城鄉財政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政府採購辦公室、基本建設科、市政管理科、社會保障科、產業資金科、金融科、資產管理科、財政監督科、綜合科、會計科、辦公室、人事科、法制宣傳科。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個,國庫集中收付中心、監督檢查所、預算編審中心、績效考評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朝陽區日壇北路3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區中長期財政計畫和財政、財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重大的經濟決策和政策,研究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對經濟運行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區財力的建議;擬訂並執行區與街鄉財政分配政策;負責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辦法和指標體系。
(二)承擔本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批部門年度預決算。
(三)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區的貸款業務;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參與擬訂本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及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四)負責本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本區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管理財政票據;負責本區彩票資金管理工作。
(五)組織制定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區國庫業務,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擬訂本區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區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等工作。
(七)負責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研究制定國有資產配置標準。
(八)負責承辦和監督本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本區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本區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本區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區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負責管理本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國庫科
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監督管理其執行情況;負責本區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和調度工作;負責本區總預算會計工作;組織匯總編制本區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負責本區行政事業單位結存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銀行開戶工作。
2 預算科
負責編制本區中長期財政計畫和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審核、匯總、批覆本區部門預算;組織落實市對區的財政管理體制及年終結算工作;負責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工作;負責本區稅政管理及稅源建設工作;負責與區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聯絡工作;負責管理預算部門指標。
3 基本建設科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髮展改革、規劃、城鄉建設和房屋土地管理等部門的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並審核其年度預算項目資金和年度決算;負責區政府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及項目資金使用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組織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決算工作;審核和批覆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本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運行資金、住房補貼資金;監督管理本區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負責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及土地出讓金支出政策管理。
4 市政管理科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本區市政、環保、環衛、垃圾處理、道路養護等部門的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並審核其年度預算項目資金和年度決算;負責全區500萬元以上環境建設項目可行性立項批覆與預算批覆,及環境整治資金撥付與結算工作;組織制定本區環境衛生經費定額標準,管理城市公用事業各專項資金和專項補貼。
5 產業資金科
參與擬訂本區產業政策,管理各項產業資金;負責申報市級各項產業資金,並監管使用情況;負責管理各功能區管委會的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負責管理各功能區管委會及國資委、投促局、金融辦、稅務局等部門的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並審核其年度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
6 金融科
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負責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負責本區國有、集體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外資企業的財政登記等工作;負責PPP政策研究與項目管理;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基金管理工作。
7 城鄉財政科
負責研究提出區對街鄉的財政管理體制的建議,制定街鄉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本區街鄉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審核街鄉年度決算;監督街鄉財政財務工作;負責管理農委、社會辦、水務等部門的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審核其年度財政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監督其財政財務工作;負責擬訂本區農業、水務領域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並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8 社會保障科
參與擬訂本區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負責審核本區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負責管理本區人力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經費;管理本區財政預算涉及的社會保險(包括公費醫療)、勞動就業等方面的財政資金;負責監督本區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
9 綜合科
監督管理財政票據的發放、收繳、保管、核銷和使用工作;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轄區內彩票資金的管理工作。
10 會計科
貫徹執行國家會計制度,管理本區會計工作,並擬訂有關制度規定;負責會計人員的管理;參與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報名考試工作;負責代理記賬機構的行政許可工作。
11 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12 法制宣傳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信訪、政民互動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群團、精神文明、雙擁、統戰、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聯繫區紀委區監委駐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13 財政監督科
研究擬定本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監督本區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提出有關的建議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事業單位財政監督檢查所的業務工作;監督本局在預算編制、執行過程中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本局財務收支管理情況;負責研究擬訂會計委派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向一級預算單位委派會計人員,並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以及定期聽取委派人員述職述廉報告。
14 行政政法科
負責制定本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和公檢法等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管理相關部門的經費及有關專項資金;審核相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
15 教科文科
負責制定本區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部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管理相關部門的經費及有關專項資金;審核相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
16 政府採購辦公室
負責提出政府採購年度預算編制建議,指導本區政府採購工作;擬訂規範本區政府採購機構行為的辦法,監督政府採購機構依法實施政府採購;負責本區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等工作。
17 資產管理科
負責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劃轉、轉讓等工作;負責審核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預算,按規定標準配置國有資產,安排購置資金;按照規定和許可權審批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處置、出租、出借等事項;負責監督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情況。
18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宣傳、議案、建議、提案、保密、信息公開、接待聯絡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19 績效考評中心
負責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考評相關管理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績效考評分行業指標體系的設定,建立科學規範的工作機制;負責績效考評結果的統計匯總、分析研究及相關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承擔績效考評事務性工作。
20 預算編審中心
負責建立和維護區級部門預算基礎信息資料庫和基本支出預算政策標準庫;負責制定全區支出編制政策,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定員定額體系及部門預算編制方案;負責調整基本支出預算中的人員經費和正常公用經費,確定資金支付方式;負責對增資等政策性調整進行資金測算,提出追加預算的具體方案;負責審核並批覆各單位上報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計畫和支付申請;負責對財政系統計算機信息網路進行規劃、建設和開發;負責對財政局辦公自動化工程進行管理和監控以及日常計算機軟體硬體的維護。
21 財政監督檢查所
負責依法對本區域內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和其他單位執行財稅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會計信息質量進行檢查;配合局相關科室對專項項目進行檢查。
22 國庫集中收付中心
負責統一受理預算單位匯總的用款申請;負責對預算單位的財政性資金進行審核、收付、核算和監督管理;按照資金分類的要求,負責帳冊管理體系的建立工作;負責資料庫的管理工作,為有關部門提供諮詢服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歐曉勛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19日,被授予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市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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