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昌平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昌平區生態環境局,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昌平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區科技園區白浮泉路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本區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本區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本區生態環境領域專項資金的申請和落實工作。負責本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開展本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本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督執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各鎮(街道)的生態環境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安全生產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機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2.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落實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流程、審批標準、質量標準及規範。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按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含輻射類)、實施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3.法制宣教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本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承擔政務信息報送,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新聞宣傳和輿情應對工作。負責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對外生態環境保護交流工作。
4.水和生態保護科
負責本區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排污口設定管理。承擔水污染防治協作、聯防聯控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工作。按要求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污染防治科
負責本區大氣、化石能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承擔北京市昌平區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擬定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噪聲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綜合科
負責污染源綜合管理,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本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計畫。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等撰寫工作。落實區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等具體工作。
7.綜合執法大隊,目前未完成機構改革,暫無具體職責

領導信息

張偉: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孫云: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環境監察、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分管綜合執法大隊。
楊國鋒: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環境監測、法制宣傳、大氣土壤、噪聲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空氣重污染應急等工作;分管法制宣教科、污染源防治科、監測站。
褚岩峰: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行政審批、水和生態保護、中央、市級等各類督查檢查、環境應急、綜合性業務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綜合科、水和生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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