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管理級次省級,單位性質為市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為北京市水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
- 所屬單位:北京市水務局
中心職責,機構設定,
中心職責
1.承擔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海綿城市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政策編制的輔助性工作。2.承擔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運行監督檢查、績效考核、再生水擴大利用等事務性工作。3.承擔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水生態區域補償金核算等事務性工作。4.承擔排水許可審批的事務性工作、水影響評價審查工作中排水意見的督辦和初審工作、對建設單位排水設施建設開展事中事後監管的事務性工作。5.承擔中心城區地熱井、地礦井污水處理費收繳和全市污水處理費統計分析工作。6.完成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設9個科室,均為正科級,包括黨務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財務科、規劃建設科、雨水管理科、管網監管科、城鎮廠站監管科、農村廠站監管科、公共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