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水務局
- 外文名:Beijing Municipal Water Affairs Bureau
- 隸屬:北京市
- 局長:潘安君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直屬單位,區縣水務局,單位地址,工作動態,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統籌該市城鄉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應急水源地管理、再生水利用、污水處理和水資源循環利用等工作,保障供水安全。2.加強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強化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職責。3.強化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為中央在京單位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該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一管理該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調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和年度供求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農民安全飲水工作;負責水文管理工作。
(三)負責該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該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該市河道、水庫、湖泊、堤防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組織水務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應急水源地管理。
(六)負責該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協調農村水務基本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八)負責該市水政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務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協調部門、區縣之間的水事糾紛。
(九)承擔該市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負責該市水務科技、信息化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一)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參與水價管理和改革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潘安君:北京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世清 、楊進懷、劉光明、何鳳慈、蔣春芹
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長:胡文順
總工程師:段 偉
副巡視員:萇永欣、任 傑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法制處(研究室)。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水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水務發展與改革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組織有關地方志、年鑑的編纂工作。
(三)規劃計畫處。
編制該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務項目規劃和前期工作,依法承擔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參與水價管理與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水務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區縣水務綜合性規劃工作;協調該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四)水資源管理處。
承擔該市水資源的統籌管理與配置、調度工作;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年度用水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負責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鑿井許可及水源井鑿井資質認可等制度;負責水功能區的劃分,並監督實施;監督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徵收水資源費;承擔水文管理有關工作。
(五)工程建設與管理處。
承擔該市水務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擬訂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政策、規程、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市屬河道和水庫、水閘、堤防等水務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依法承擔水務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
(六)郊區水務處。
編制該市水土保持、農村水務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編制郊區供水、排水、區縣管河道、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土流失監測和監督執法工作指導區縣河道、水庫、水閘、堤防和村鎮兩級供水、排水等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供水管理處。
承擔該市供水行業的管理;編制供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供水行業的政策、規程、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公共供水單位及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和安全運行;組織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
(八)排水管理處。
承擔該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編制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業的政策、規程、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安全運行;組織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實施排水許可制度;組織徵收污水處理費。
(九)北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節約用水的政策、規程、規範、標準和用水指標,並監督實施;承擔節約用水宣傳工作;組織徵收超計畫加價水費;依法承擔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查與驗收;承擔雨水利用等節水技術的推廣工作。
(十)安全監督處。
承擔該市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協調、指導水務系統安全工作。
(十一)科技教育處。
承擔該市水務系統科學技術、教育培訓、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擔水務各類標準、規程、規範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與推廣工作;承擔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水務系統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
(十二)宣傳處。
組織該市水務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理論學習、職工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三)財務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水務資金預算,並監督實施。
(十四)審計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審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審計和稽察工作。
(十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機關黨委(團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90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18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16副。
直屬單位
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
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
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
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
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
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
北京市東水西調管理處
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
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
北京市水利自動化研究所
北京市水文總站
北京市郊區水務事務中心
北京市水務局房屋管理處
北京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
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
北京市水務局黨校
北京市水政監察大隊
北京市水務局後勤服務中心
北京市水利醫院
北京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
北京市水利建設管理中心
北京市水務局老幹部活動站
北京水利水電學校
北京市永定河滯洪水庫管理處
北京市水利工程供水經營核算中...
北京市水務信息管理中心
區縣水務局
朝陽區水務局 海淀區水務局 豐臺區水務局 石景山區水務局
通州區水務局 大興區水務局 順義區水務局 懷柔區水務局
密雲縣水務局 平谷區水務局 昌平區水務局 延慶區水務局
門頭溝區水務局 房山區水務局
單位地址
北京市水務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南路5號
工作動態
首都生態文明水務工程建設序幕拉開
11月23日,隨著涼水河清淤勞動和全市11個區縣重點水務治理工程的開展,今冬明春首都生態文明水務工程建設拉開序幕。市委書記郭金龍,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安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市政協主席吉林等市領導與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相關委辦局主要負責人,水務系統幹部職工,部隊、志願者、市民代表等總計約400人投身涼水河清淤勞動。與此同時,全市11個區縣近4000人積極參加本地區水務工程建設,在全市範圍內一同掀起首都生態文明水務工程建設熱潮。
水務工程建設是首都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事關發展全局,惠及民生福祉。市委、市政府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並結合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抓住冬春有利時機,大興水務工程建設。
市委、市政府決定利用今冬明春水務工程施工黃金時期,加快首都生態文明水務工程建設,重點開展城市河道清淤、中小河道治理、南水北調市內配套工程、再生水廠建設改造工程、雨洪調蓄工程建設以及雨水泵站改造六類工程建設,著力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安全和水環境問題,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城鎮防洪排水安全,為實現河湖水系連通及循環利用奠定基礎,為建設美麗北京提供堅強有力保障,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好的惠及人民民眾。
涼水河大紅門閘下游至榴鄉橋1.3公里的河道內,渣土垃圾和淤泥嚴重影響行洪安全和景觀環境。市領導與各界代表們一同揮鍬鏟淤、修整坡面、夯實坡基。
據介紹,首都生態文明水務工程建設的城市河道清淤工程,將以中心城區11條89公里河道清淤為突破,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強河湖生態環境建設與管理工作意見》,利用今冬枯水季節對中心城河道11條段89公里進行徹底清淤,計畫清除淤泥66萬立方米,恢復中心城河道排洪能力,確保中心城區雨水暢通,形成濱水綠道,服務市民生活。
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將以14個區縣重點中小河道治理工程為突破,開展實施第二階段72條50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今冬計畫實施29條225公里,發揮中小河道在水資源配置、水環境保護、水安全保障中的作用,實現防洪達標,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部分新城地區將實現水流動起來、循環起來,形成循環水系,實現林水相依,治河與綠化結合,防洪與生態兼顧,治污與濕地統籌,極大改善河道周邊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