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成立於1978年11月16日,原名北京市門頭溝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隸屬於門頭溝區人民政府,1999年4月1日更名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隸屬於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是政府監督管理市場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能部門,擔負著市場準入、消保維權和競爭監管等職責,並承擔著門頭溝區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等職責。

門頭溝分局轄區地處北京西部,距市區25公里,面積1455平方公里,其中98.5%為山地。門頭溝區是首都西部天然的生態屏障,區域功能定位為首都生態涵養發展區和西部綜合服務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頭溝分局
  • 原名:北京市門頭溝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隸屬:門頭溝區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1978年11月16日
人員編制,主要機構,機構職責,

人員編制

分局現有幹部職工185名(截至2011年3月),內設15個科室,1個執法隊,6個工商所,5個事業單位,具體情況如下:

主要機構

1.內設科室。綜合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科、監察科、計畫財務科、機關黨委辦公室;業務科室:登記註冊科、企業私營個體監督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經濟檢查科、經濟契約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市場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綜合科、食品監督科。
2.派出機構:門城所、永定所、城子所、軍莊所、王平所、齋堂所、執法檢查隊。
3.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信心檔案中心、消費者協會、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指導服務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學會。
分局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濱河路70號,郵編:102300。

機構職責

1.辦公室職責: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文秘、信訪、保密、調研、督察、宣傳及會務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職責: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基層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3.機關黨委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領導本機關及所屬單位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領導黨、團組織建設和工會工作;組織、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做好本局理論學習中心組服務保障工作。
4.監察科職責:負責制定實施廉政建設計畫;負責執行監察,受理單位和個人對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幹部、職工違法違紀的行為,受理幹部、職工的申訴,組織落實對幹部、職工的廉政教育,完成市監察處、區紀委、區監察局及我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法制科職責:負責本轄區內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對本局的法律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核;承辦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本機關的行政處罰聽政工作;負責法規培訓和法制宣傳工作。
6.計畫財務科職責: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財務紀律和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負責內部審計及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7.登記註冊科職責:負責審定、批准、頒發分管範圍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各類市場等經營單位的證照;發布本轄區內企業法人登記公告;負責辦理本轄區內企業改組改制的登記工作。
8.企業、私營個體監督管理科職責:負責對本轄區內各類經營主體的年檢、驗照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對經營主體的非法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治理;查處非法經濟組織、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違反相關法規的案件;參與外來人口管理工作;對本轄區內的工商所進行相關業務的指導。
9.市場監督管理科職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生產要素市場的專項整治;依法監督管理各類市場,查處違法、違章行為;負責市場年檢工作;負責對本轄區內商品展覽、展銷活動的登記和監督工作;對本轄區內的工商所進行相關業務指導。
10.經濟契約科職責:負責查處本轄區內利用契約進行違法行為;對經紀人、經紀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承辦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本轄區內的拍賣行為;對本轄區內的工商所進行相關業務指導。
11.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職責:負責對本轄區內商標印刷單位的初審及監督管理;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負責對本轄區內企業使用商標、商標代理組織、商標評估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及假冒案件;負責本轄區內廣告經營單位的資質認定;負責分管範圍內廣告經營活動的專項審批及監督管理;查處本轄區內廣告違法違章行為;對本轄區內的工商所進行相關業務指導。
12.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職責: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本轄區內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及假冒偽劣等違法案件;對本轄區內的工商所進行相關業務指導。
13.經濟檢查科職責:組織查處本轄區內市場交易中的壟斷、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對本轄區內的工商所進行相關業務指導。
14.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職責:主要負責本轄區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本轄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工作;組織本轄區流通領域食品質量檢測;組織查處本轄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案件。
15.食品安全綜合科職責: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本轄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依法組織制定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規劃和年度監督管理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本轄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處理、應急救援和責任追究等工作;負責組織本轄區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根據區政府授權,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大型社會活動、重要節假日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救援工作;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16.執法檢查隊職責:配合有關科、所,完成市場專項整治任務;配合政府有關執法部門執法;完成市局、區委和區政府臨時交辦的執法任務;是區工商分局行政執法的機動力量。
17.門頭溝區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職責:為政府聯繫個體和私營企業經營者提供服務。對個體私營企業經營者宣傳法規、諮詢服務、業務培訓、表彰先進、職業道德教育。
18.門頭溝區消費者協會職責:為消費者提供投訴保障。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受理投訴、處理消費者與經營者的糾紛和諮詢服務。
19.工商行政管理學會職能:
(1)組織會員從事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積極發揮經濟領域的管理者,生產者及理論研究者各方的優勢,形成合力,從較深的角度探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論體系。
(2)組織會員結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實際,開展調查研究,針對實際工作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探討解決的途徑的措施,向有關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3)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普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專業知識,在學會會員範圍內,徵集,編輯學術論文,資料,書刊,組織舉辦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論研究會和學術報告會,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4)對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管理對象,開展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諮詢服務和培訓工作。
(5)與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學會保持密切聯繫,主動爭取業務指導,及時報送研究成果和有關資料。
20.後勤服務中心職責:負責本單位後勤保障工作。
21.信息檔案中心職責:負責全局常規統計工作和各科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負責對外提供工商統計資料信息和工商企業資料查詢;負責全局計算機的管理及各種計算機的推廣使用;負責全局統計人員、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全局各種資料庫的維護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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