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獎勵辦法(試行)

《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獎勵辦法(試行)》是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為了規範北京地區單位和個人申請專利獎勵制定的辦法。

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獎勵辦法(試行)
一、 北京地區單位和個人申請專利,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向市知識產權局申請資助:
1、 所申請專利屬於國家及北京地區重點發展的技術領域和行業: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生物工程、新醫藥、新材料、環保與節能等技術產品;
2、 其它技術含量高的技術產品;
3、 具有較好市場前景的技術產品。
二、 發明專利申請的資助標準為申請費950元,實審費最高1200元,按初審合格通知書資助。實際支出不足此數的,按實際開支資助。發明專利申請的附加費,按實際支出數額的半數資助。
三、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資助標準為150元。實際支出不足此數的,按實際開支資助。
四、 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的,每件獎勵2000元。
五、 當年專利申請的資助時限可延至次年2月底止,逾期不予辦理。
六、 申請資助金的單位和個人須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報驗下列材料:
1、 北京市專利申請費資助金申請表1份(申請表由市知識產權局提供);
2、 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1份
3、 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及複印件1份和繳納相關費用的正式發票及複印件1份;
4、 專利申請檔案中的《摘要》複印件1份。
七、 申請資助金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材料及憑證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已領取的資助金將全數追回,並追究責任。
八、 對於提供的申請檔案,在其被國家專利局公開之前,市知識產權局負責為其保密。
九、 本資助獎勵辦法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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