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區民防局是大興區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管理本區行政區域內人民防空和防災救災相關工作。內設1科1室,即辦公室和業務科,辦公室負責日常行政辦公、黨務黨建、紀檢監察、人事勞資、財務審計、法治宣傳等工作;業務科主要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審批相關業務。所屬兩個事業單位,即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和防空防災指揮中心,分別負責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和民防應急組織指揮通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大興區民防局
根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大興區民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興政辦發[2009]79號),北京市大興區民防局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和區委區政府關於人防和防災救災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本區民防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區人防工程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依法承擔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
三、負責本區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護空間建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地下空間建設專項規劃,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
四、承擔本區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責任;負責已建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維護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制定人防工程維護和安全使用的技術規範、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城市地下空間安全管理。
五、擬訂本區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防空演習;依法擬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工作;負責本區人防指揮場所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民眾防空組織,開展相關的訓練、培訓。
六、制定本區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負責民防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設、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場所;承擔大興區人民防空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七、制定本區民防指揮通信、指揮信息和人防警報報知系統的建設規劃、計畫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民防信息化建設規劃、計畫,組織相關信息系統及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八、負責組織本區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有關工作規劃、計畫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民防教育培訓場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民防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民防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
九、承擔區政府賦予的防災減災任務,利用民防設施和民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
十、負責本區民防建設資金的計畫、管理和使用;負責民防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大興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