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

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

《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是為貫徹北京市公共文化“1+3”檔案要求,落實《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方案》(京文公共發〔2016〕285號),推動基層圖書資源整合,提升服務效能,由北京市文化局制定的管理辦法。

2016年12月28日,北京市文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京文公共發〔2016〕468號公布,自下發之日起30日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6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月27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文化局 
  • 發文字號:京文公共發〔2016〕468號 
  • 有效性:有效 
辦法全文,內容解讀,

辦法全文

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強化供需對接,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等“1+3”檔案和《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整合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圖書館(室)是指街道、鄉鎮圖書館和社區、行政村圖書室(含益民書屋等)。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以下簡稱:圖書資源整合)是指將益民書屋等圖書資源和相關服務納入公共圖書館服務管理體系之中,加強對全市基層圖書資源整合與服務工作的統籌和指導,提高基層圖書服務效能,滿足民眾的閱讀需求。
第四條 圖書服務資源整合重點解決基層圖書服務資源分散、供需不到位、利用率低等問題,推動優質圖書服務資源輸送到基層,提高圖書資源的流動性,實現供需對接,擴大服務範圍,增加服務內容,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提升公共文化設施服務能力。
第五條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實施、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運行有效、普惠全民的原則,為讀者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閱讀服務。
第六條 基層圖書館(室)的建設應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各區以區圖書館,街道、鄉鎮圖書館,社區、行政村圖書室為基礎,綜合考慮人口、交通等因素,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運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圖書服務配送體系。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首都圖書館根據整合方案和本辦法推動落實,統籌指導全市圖書資源整合的業務工作,完善服務標準,推薦書目,制定培訓規劃並指導培訓工作,發展“一卡通”成員館。
第八條 各區文化委員會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區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應制度措施,指導本區圖書館推進整合工作。
第九條 各區圖書館負責本區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工作的落實實施,並指導基層圖書館(室)業務工作,做好基層圖書館(室)人員培訓。
第十條 基層圖書館(室)按要求做好讀者服務工作,保證開放時間和服務內容。發揮終端服務優勢,解決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
第三章 工作目標
第十一條 基層圖書館(室)應具備基本的閱覽及活動條件,應選擇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域,便於民眾參與活動,且易於疏散。
第十二條 基層圖書館(室)全年免費開放(含節假日)。可根據冬季、夏季時間特點和市民實際需要,調整開放時間段,錯峰開放,每周累計服務時間不少於56小時。
第十三條 基層圖書館(室)的館藏文獻資源應符合相關標準。街道、鄉鎮圖書館人均藏書量不少於1.2冊(件),藏書量不少於1萬冊(件),50種報刊。社區、行政村圖書室藏書量不少於3000冊(件),25種報刊。其中所配報紙品種不少於五類,即:黨報類、三農類、科普類、文化生活類、健康文摘類,每天更新不少於2份。
第十四條 統一採購。由區圖書館統一為本區基層圖書館(室)採購圖書和報刊。
(一)街道、鄉鎮圖書館年新增圖書不少於100種;社區、行政村圖書室年新增圖書不少於60種。
(二)所購圖書中,30%的圖書從首都圖書館編制的《北京市基層圖書館(室)選配書目》中選配;30%的圖書從各區圖書館編制的《××區基層圖書館(室)選配書目》中選配;40%的圖書為讀者自選圖書,由基層圖書館(室)根據讀者閱讀需求確定書目。
第十五條 統一編目。各區圖書館負責為基層圖書館(室)圖書統一編目、加工,並指導基層圖書館(室)對圖書進行排架整合,做到同室同架。
(一)按照“老書老辦法、新書新辦法”,及時對新增圖書編目、加工,基層圖書館(室)原有圖書作為基本藏書,可根據閱讀價值分期分批加工。
(二)由於館舍條件限制,區圖書館應按年度指導基層圖書館(室)開展圖書、報刊等文獻資源的剔舊工作,將內容陳舊、流通率低、破損嚴重的圖書、報刊下架。
第十六條 統一配送。基層圖書館(室)年度新增圖書由區圖書館完成編目加工後統一配送。
(一)各區圖書館負責指導基層圖書館(室)的圖書配送工作,提高街道、鄉鎮圖書館對本區域內圖書流轉配送的管理和調度能力。
(二)建立圖書配送體系,每個基層圖書館(室)每年流轉配送圖書不少於2次。
第十七條 統一服務標準。基層圖書館(室)應提供保障和滿足民眾基本文化需求的服務,包括書刊免費借閱服務、數字資源服務、上網服務和一般性的讀者活動等公益性服務。
(一)區圖書館可通過總分館制等形式,建立本區域的服務網路,提高基層文化資源的服務效能。街道、鄉鎮圖書館應逐步實現全部加入全市“一卡通”服務體系。
(二)基層圖書館(室)應開展民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讀者活動,形成品牌。每年組織開展閱讀等民眾文化活動不少於12次。
(三)注重特殊群體服務,基層圖書館(室)應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提供特別服務,有針對性開展閱讀推廣活動。
(四)基層圖書館(室)應通過媒體、網站、宣傳資料、宣傳欄等各種手段形式,邀請、吸引讀者的參與和互動。
第十八條 資產管理。應加強對基層文獻資源的資產管理,區圖書館指導基層圖書館(室)建立登記台賬,做好文獻資源更新、配送、流轉以及報廢手續,按年度進行資產清查,保障公共文化資源的完好。
第十九條 本辦法制定的《基層圖書館(室)管理規定》《基層圖書館(室)管理員崗位職責》《基層圖書館(室)借閱制度》等基本服務制度,應在館(室)內醒目位置向讀者公示,其他服務政策及各類服務信息等應通過各種途徑方便讀者獲取。
第四章 實施步驟
第二十條 各區應做好本區實施計畫,可按照工作目標結合本區實際情況按年度分階段實施,三年內完成。
第二十一條 各區根據本區實施計畫設定各年度基層圖書館(室)建成數量和建成目標,並組織實施,實施效果以本辦法工作目標作為最低標準。
第二十二條 首都圖書館匯總各區年度工作計畫並統籌安排,逐年推進。
第五章 組織保障
第二十三條 加強資金保障,根據年度規劃,將各區所需設備、人員、活動、管理等資金納入市級財政轉移支付中,各區財政予以配套,由各區文化委向區財政局申請並負責使用。
第二十四條 各區文化委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制度,推動資源整合。
第二十五條 鼓勵採取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方式,運用信息技術、物流運輸等手段流轉和配送圖書。
第二十六條 可採取購買公益性崗位等方式,為基層圖書館(室)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鄉鎮(街道)圖書館至少設定2名專職圖書管理員,行政村(社區)圖書室至少設定1名專職圖書管理員。
第六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七條 在市文化局領導下,首都圖書館制定考核指標,加強對各區圖書資源整合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予以排名並適時公布,加大宣傳力度。
第二十八條 各區文化委應根據本辦法和相關規定,制定本區圖書資源整合工作獎懲辦法,將資源整合情況列為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的年度績效考核中,將基層圖書館(室)整合工作完成情況列為對鄉鎮(街道)綜合文化中心和行政村(社區)綜合文化室達標評估考核之中,加強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 在考核評估中,重點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服務開展情況進行考核,檢查資金使用效果。
第三十條 凡未按本辦法執行的基層圖書館(室),應及時整改。不及時整改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文化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30日施行。

內容解讀

辦法出台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等“1+3”檔案和市委宣傳部要求,加強對全市基層圖書資源整合與服務工作的統籌和指導,整合資源,提高基層圖書服務效能,滿足民眾的閱讀需求,北京市文化局制定了本辦法。
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的工作內容和方法
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是指將益民書屋等圖書資源和相關服務納入公共圖書館服務管理體系之中,解決基層圖書服務資源分散、供需不到位、利用率低等問題,推動優質圖書服務資源輸送到基層。按照屬地原則,各區結合本區實際情況,按照統一採購、統一編目、統一配送和統一服務標準的方式分階段實施整合工作。
整合後基層圖書館(室)應達到的最低標準
1.全年免費開放(含節假日),每周累計服務時間不少於56小時;
2.街道、鄉鎮圖書館人均藏書量不少於1.2冊(件),藏書量不少於1萬冊(件),50種報刊,社區、行政村圖書室藏書量不少於3000冊(件),25種報刊;
3.街道、鄉鎮圖書館年新增圖書不少於100種,社區、行政村圖書室年新增圖書不少於60種;
4.每年流轉配送圖書不少於2次;
5.每年組織開展讀者活動不少於12次。
基層圖書館(室)的新書書目如何選擇
為了提高基層民眾的選擇權和參與權,基層圖書館(室)每年新增圖書中30%為市級推薦圖書,30%為區級推薦圖書,40%為讀者自選圖書。市級統一推薦圖書和區級推薦圖書的書目,由首都圖書館和各區圖書館分別編制推薦書目。讀者自選圖書的書目,由各基層圖書館根據需求自行提出,並上報到本區圖書館,由區圖書館統一審核並備案。
保障資金如何分配
各區所需資金納入市級財政轉移支付中,區財政局適當給予配套,由各區文化委向區財政局申請並負責使用,資金用於圖書採購和加工、基層圖書管理人員補貼、讀者活動、獎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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