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主要用於市屬地下空間再利用工作,涉及住宿、餐飲、教育、衛生、社會工作、文化娛樂、體育、批發業、零售業、居民服務、機動車維修、辦公及倉儲等13類24項地下空間禁止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防辦會同北京市住建委
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印發通知,
制定背景
北京市人防辦與市住建委結合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整體工作要求,為促進各區利用地下空間織補城市功能,結合各區對地下空間禁止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準確,擔心再利用後反覆治理問題,梳理匯總了有關標準規範和政策檔案中關於地下空間禁止使用的用途,結合當前北京市地下空間實際使用需求,形成了《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
先後兩次分別向市發改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規自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體育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及16區政府徵求意見並充分吸收各單位意見。
主要內容
《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分為正文、清單表格及說明三部分,涉及住宿、餐飲、教育、衛生、社會工作、文化娛樂、體育、批發業、零售業、居民服務、機動車維修、辦公及倉儲13大類24小項禁止項目。
其中,明確規定,禁止非居住用途地下空間用於居住,託兒所、幼稚園的兒童用房不應設定在地下空間,不得在居民住宅區地下空間開設盈利性民辦教育培訓。
《負面清單》主要用於北京市疏解整治後市屬地下空間的再利用工作(指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再利用,已建未用的地下空間可參照執行。中央在京單位管理的地下空間可參照執行。新建地下空間嚴格按照規劃用途使用。半地下室、地下室為地面住宅下躍用房(通過套內樓梯相連)及地下成套住宅不包含在《負面清單》的範圍內。
《負面清單》在發布前,按規劃使用、有關部門已受理審批的在途項目不適用。地下空間在進行使用前,如遇使用用途變更的情況,需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規劃用途變更管理規定》(京民防發【2018】78號)中規定的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後方能使用。
因當前利用地下空間作為社區活動空間的需求較大,而社區活動空間的內容、實際使用人與當前有關部門的有關政策有一定的不一致。基於實際使用需求要求,《負面清單》不禁止社區活動空間的使用。但對經營性兒童、老年人活動場所進行禁止。
印發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的通知
京人防發〔2019〕136號
各區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北京市地下空間的日常管理使用,解決對地下空間禁止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準確,擔心再利用後反覆治理問題。以適應首都城市功能需要為基準,結合國家標準規範及相關政策檔案內容與本市實際,北京市人防辦與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