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

在26日舉行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擬立法鼓勵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利用社會力量,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償的擔架搬抬服務。

據介紹,擔架搬抬服務規範是《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中的新增加條款,以回應解決北京市急救投訴舉報及訴訟案件中反映出的社會關切。

北京市發改委、財政局稱,擔架搬抬不屬於應由政府定價的基本醫療服務範疇,擔架搬抬收費的性質屬於經營服務性收費,應當由服務提供主體根據市場需求定價並提供有償服務,政府相應部門應當加以規範和監管。同時,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有償擔架搬抬服務對象、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具體細則的制定,是工作問題,同時涉及體制機制問題,立法應與改革相銜接、相協調,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審議。
一些市民對此持異議,認為擔架搬抬屬於醫療救助的延伸,屬於公共服務的範疇,收費不妥。還有市民擔心,有償擔架搬抬,是否會出現天價搬擔架費等情況。
有媒體報導,因為在搬抬環節急救人員與航空公司因責任歸屬不清,近期南航飛機上一位病人滯留機上近1小時,險些造成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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