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隸屬於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領導,下設7個副處級和6個科級機構,同時負責20個交通支、大隊車管站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業務指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國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章,承擔全市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所在地區:北京
- 郵政編碼:100000
任務職責,
任務職責
(一)負責全市地方機動車和駕駛員(包括駐京使館、外事機構和外籍人員的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二)負責依法進行車輛檢驗和駕駛人審驗、學員考試、核發駕駛證、核發和換髮號牌證照、辦理各種機動車和駕駛證異動手續;
(三)負責對進行新車檢驗和定期檢驗的車輛進行唯一性確認及核發檢驗合格標誌,對報廢的大客車、大貨車和營運車輛進行監銷解體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對20個車管站的工作進行指導;對全市範圍內車管民警進行業務培訓和對非機動車登記工作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