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辦法》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實施辦法》的決定在2012.08.16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辦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8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8月16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辦法》(2007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2號令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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