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劉曉晨等26名同志任職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劉曉晨等26名同志任職的通知》是北京市2003年3月1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發布文號】京政發[2003]6號
【生效日期】2003-03-12
【失效日期】
【檔案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劉曉晨等26名同志任職的通知
(京政發[2003]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2003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任命劉曉晨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任命丁向陽為北京市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
任命陸昊為北京市經濟委員會主任(兼)。
任命梁偉為北京市商業委員會主任。
任命李昭為北京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任命李進山為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陳剛為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
任命劉永富為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主任。
任命陳文占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主任。
任命趙文芝為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主任。
任命耿學超為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任。
任命馬林為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
任命鄧行舟為北京市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
任命張恕賢為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任命馬振川為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任命王崇勛為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局長。
任命秦剛為北京市監察局局長。
任命趙義為北京市民政局局長。
任命吳玉華為北京市司法局局長。
任命吳世雄為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任命辛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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