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執法檢查的通知》在1986.06.18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執法檢查的通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頒布時間:1986.06.18
- 實施時間:1986.06.18
基本信息,檢查的主要內容,
基本信息
為進一步貫徹市委《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完成《市政府一九八五年工作要點》和《市政府關於一九八五年制定法規、規章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法制工作任務,市政府決定,從七月份開始,對本市現行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普遍進行一次檢查,並確定四十項法規、規章(名單附後)為這次檢查的重點。現將檢查的要求通知如下,望認真執行:
一、法規、規章中確定由哪個單位執法,即由哪個單位負責組織檢查。涉及幾個部門的,各有關單位就所分管的內容進行檢查。各單位要確定一位領導同志負責抓這項工作,制定檢查計畫,明確檢查重點內容,部署檢查方法和步驟,逐項落實,一抓到底。市政府法規中心的常務幹事和幹事要協助所在單位的領導具體組織實施。
二、市、區(縣)結合,統籌安排。各項法規、規章的檢查,由執法委、辦、局按系統布置,各區、縣按地區全面檢查。在檢查中,要加強指導和督促,注意點面結合,抓好重點地區、重要方面,特別要突出法規、規章中重要條款執行情況的檢查。
檢查的主要內容
1、各級領導,特別是主管領導同志對貫徹執行法規、規章是怎樣部署的,是否親自抓了。
2、貫徹實施法規、規章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如檢查監督手段、具體執行辦法和清理整頓工作等等)的執行情況及其成效;
3、法規、規章的各項規定,特別是重要條款和核心條款的執行情況,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及其效果;
4、執法隊伍的建設,執法人員的管理,執法工作的水平;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科學執法的經驗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教訓;
5、法規、規章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6、對近期發布實施的法規、規章,要檢查宣傳貫徹、組織落實的情況。
四、各委、辦、局要對這次檢查的結果進行認真總結,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於今年九月上旬寫出總結報市政府。凡列入檢查重點的法規、規章,要做專題總結同時上報。各區、縣對各項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結果,除按系統由區、縣主管部門報市政府各主管委、辦、局匯總外,還要由區、縣政府寫一綜合性報告。檢查中的具體問題,可隨時與市政府法規中心取得聯繫。
加強執法情況的檢查,保證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是加強本市法制建設,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一項關鍵措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重視,下力量把這次檢查抓緊抓好,保證如期完成。今後,各單位要把檢查執法情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每兩個月(每年單月月初)向市政府匯報一次;對有罰則的法規、規章,要每月匯報一次罰則執行情況。從明年起,要按年度提出法規、規章的重點檢查計畫,同年度制定法規、規章的計畫一併上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