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簡稱市政府外辦),掛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簡稱市港澳辦)。市政府外辦(市港澳辦)是負責本市外事和港澳事務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主任熊九玲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市委外辦主任,市政府外辦(港澳辦)黨組書記、主任:熊九玲

主要職責

(一)起草本市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外事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外事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有關工作聯繫,推動本市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本市與外國地方政府間的交流,辦理與外國城市或地區締結友好城市關係事項,管理與國際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動。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四)負責在京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外事屬地化管理工作。根據外交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的授權,管理、指導本市各單位因公出入境工作。負責核發外國人來華簽證邀請函。承辦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
(五)承辦授予外國人本市榮譽稱號。負責牽頭應對和處理本市重大涉外突發事件。配合外交部及駐外使領館做好境外領事保護工作,管理外國駐本市領事機構,協調處理與外國駐京外交機構的有關事宜。
(六)負責統籌協調在京舉辦的重大國事活動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以市政府及以市政府外辦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會議)。承擔本市參與國際組織和國際多邊活動的相關工作。審核各區、市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申辦和舉辦的國際會議。
(七)受外交部委託,辦理本市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負責港澳記者在本市採訪的有關事宜。
(八)組織協調推進本市國際語言環境建設工作。
(九)負責對本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的執行情況,並對違反外事紀律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協助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對各處的綜合協調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信息、財務、保密、檔案及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辦理議案、建議和提案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協調處)
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市性的外事(港澳)制度並負責相應的政策解釋;起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同志的對外信件、函電以及其它重要檔案,組織、協調全市外事調研工作;負責本市外事系統外事方針政策傳達和經驗交流工作;編輯《外事通訊》;負責組織起草本市外事方面的規章草案,負責對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的職責。
(三)禮賓聯絡處
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接待黨和國家重要外賓及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市領導人的外事禮賓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的禮賓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縣、市屬各部門舉辦的國際多邊活動;指導本市外事禮賓工作和重點對外參觀單位建設。
(四)國際交流一處
負責本市與環太平洋地區(東亞、東南亞、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城市以及香港、澳門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請的該地區外國省市級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該地區的有關事宜;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有關手續。
(五)國際交流二處
負責本市與歐洲、非洲、西亞、中亞、南亞地區城市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請的該地區外國省市級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該地區的有關事宜;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有關手續。
(六)涉外處
協調處理駐京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駐京機構與市屬單位間的有關問題;負責授予外國人和港澳人士榮譽稱號工作;歸口管理本市的外國專家;負責向在京的境外企業駐京代表機構提供人員服務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境外留學生和實習生、外國僑民及境外企業駐京機構中的外籍人員;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宜;配合外交部管理外國駐京記者;負責安排市領導人舉行的境外記者招待會或新聞發布會。
(七)因公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歸口審核、審批因公出國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事項;向因公出國人員頒發護照並申辦簽證;辦理部分外國人在京公務簽證;負責歸口審核、審批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任務;負責為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頒發通行證件並辦理簽注;對本市因公出入境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培訓、工資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任免;履行黨組的辦事機構職責;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安排市屬單位外事幹部培訓。
(九)國際聯絡處(港澳事務處)
負責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外辦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和國際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重要國際會議、活動的有關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間的交往工作,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駐京機構與市屬相關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承辦授予港澳人士榮譽稱號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港澳地區人員。
(十)非政府組織處
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京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相關的政策措施、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本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案(事)件;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