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4.05.27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05.27
- 實施時間:2004.05.27
《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5月27日決定廢止,現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