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進入21世紀,為適應高校規範化建設和改革開放需要,北京工業大學著手進一步建章立制。
確立歷程
2010年3月,北京工業大學啟動《北京工業大學章程》的起草工作,章程草案中設專章規定校徽的標準圖案和色彩。
2012年10月,《北京工業大學章程》修改完畢,經審定後報北京市審批。
2015年5月8日,北京工業大學正式公布《北京工業大學章程》,北京工業大學校徽規定正式實施。
2022年11月21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同意北京工業大學章程部分條款修改的批覆》發布,修改後的北京工業大學章程中對校徽做了補充闡釋。
設計要素
圖案符號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整體為正圓形的徽標,中心為“60”、“BGD”的正負形組合的標誌基礎圖形,“北京工業大學”的英文大寫全稱按照計算機標準型“Dutch801 Rm Bt”字型在上方圍繞其成環形,下方是標準字型(毛體)校名“北京工業大學”,最下方標明“1960”字樣。
色彩構成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採用“工大藍”為基本色,色值參見下表。
規格參數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的高度最小不應小於10毫米,以保證校徽線條不會因尺寸過小而互相重疊,導致視覺可識別度下降。
使用原則
使用規範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是學校對外傳達信息、訴求公眾形象的核心,運用範圍廣泛。校徽的不正確使用會造成公眾對學校標識印象混亂,削弱或損害學校形象。因此,校徽製作規範極為重要。《北京工業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嚴格規定校徽製作的規格和各部分比例關係,製作時應嚴格按照《北京工業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製圖法的規定。
使用場景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及其組合圖案,可用於包括公務名片、信箋、信封、稿紙、檔案袋在內的辦公用品,學生證、工作證、畢業證、錄取通知書等證件以及會務用品、公關用品都要統一使用校徽及其組合變化構成的圖案。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及其組合圖案,可用於該校二級學院和校內各職能部門的標誌、標牌和公務文檔。
注意事項
使用類型 | 使用說明 | 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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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徽格線製圖的底線均由相同規格尺寸的方格組成,可根據校徽主體在方格區域內的顯現方式,來明確校徽各個組成元素間的相互關係。以下表格的單位尺寸設定為”x“。 校徽在使用中受到多種客觀因素制約的情況下應使用反白稿/墨稿。反白稿為校徽在有色背景上的使用形式。墨稿為黑色校徽。在不能使用彩色稿的情況下,滿足不同需求的具體套用。 | |
| 校徽的不正確使用會造成公眾對學校標識印象混亂,削弱或損害學校形象。因此,校徽製作規範極為重要,製作時應嚴格按照本製圖法的規定。 | |
| 校徽的安全空間的規定,是為了避免校徽與同一版面的文字、圖形混淆在一起,造成識別障礙。校徽在套用環境中一定要有其獨立的空間位置,為其他元素不可侵入範圍。無論校徽,還是校徽與校名組合,在使用中應統一遵守此規範。 | |
| 校徽與中英文校名全稱上下組合時,校徽居上;校徽與中英文校名全稱橫式組合時,校徽居左。中英文標準字遵循中文在上,英文在下的原則,英文全稱短於中文全稱左右各一字距離。 | |
| 除《北京工業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中規定允許的情況外,禁止對校徽、色彩及標識做任何變形使用,在實際套用過程中應避免本頁預先演示的錯誤使用方式及有類似的相關使用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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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意義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圖案主體設計元素為大寫的字母“B”,圖形中的“60”和下方“1960”數字代表北京工業大學於1960年建校,“BGD”是北京工業大學簡稱的拼音縮寫,並以正負形的方式呈現,簡潔的圖形中蘊含著學校歷史發展與文化傳承。
北京工業大學校徽採用“工大藍”色,既是創新、引領、發展之藍,也是包容、開放、共享之藍,並代表未來的色彩展現了北工大創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實力與信心,學校不斷繼承、發展和完善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