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助學貸款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
關於助學貸款的政策可以到學生工作部的北大助學線上主頁上查詢。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準備以下材料:①借款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複印件;②經濟情況調查表複印件;③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④父母戶口簿(卡)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
助學面
勤工助學面向全校所有學有餘力的學生,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貧困家庭學生。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勤工助學中心將為學生提供幫助。
減免學費適用於經濟特別困難的本科學生,經學生申請和專門評定,學費可全免和減半。經濟特別困難的一年級學生、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受助學生和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可享受減免學費,受助學生自動被編入北京大學學生服務總隊,參加公益性活動。需向校方提供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經濟情況調查表。
借款適用於經濟上特別困難的本科學生。新生入學後可向學校借款,額度一般不超過該生當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規定標準之和,生活費每次借款不超過500元。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需向校方提供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經濟情況調查表。
臨時困難補助適用於上學期間臨時出現經濟困難的學生,每學生每次額度不超過1000元。需向校方提供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經濟情況調查表。
助學金以社會捐贈的資金為主,屬無償資助,適用於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校內有三十餘項各類助學金和資助,額度範圍為1000元至5000元,學生入學後可據實申請,經專門評審後方可獲得。需向校方提供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經濟情況調查表。受助學生自動被編入北京大學學生服務總隊,參加公益性活動。
國家助學獎金國家助學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面向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分為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兩種形式。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對象是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人每年4000元。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金以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為目的,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
獎學金面向全校學生,校內有近百項各類獎學金,獎金額度為1000元至8000元,除新生獎學金在開學初評定外,其他在入學一年後評審。
西部開發助學工程適用於西部貧困家庭本科學生,可獲得約5000元/年,可連續四年獲得,且享受學費減免。由中央精神文明辦確定人數。
實物捐贈適用於經濟困難的學生。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實物及各種書籍。報到當天可現場領取由北大燕園社區服務中心提供的入學生活日用品(300份),需提供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經濟情況調查表。
助學貸款各個方面
助學貸款
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北京大學來自貧困家庭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國家財政給予貼息,由國有商業銀行承辦,能夠為學生提供學費和生活費。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適用於北京大學全日制在校學生,執行正常貸款利率,北京已有部分商業銀行開辦,可為學生提供學費、生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學生工作部編制的《北京大學助學貸款實用手冊》保證了學生人手一冊,方便學生了解助學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準備以下材料:借款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複印件;經濟情況調查表複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父母戶口簿(卡)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
在政策方面:(1)改革財政貼息辦法。考慮到貧困家庭學生在校期間本來就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利息,改變原來規定的在整個貸款契約期間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財政補貼的做法,實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的辦法;(2)延長還貸年限。考慮到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比較困難,改變原來規定的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的做法,實行貸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畢業後6年內還清的做法;(3)為鼓勵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和艱苦行業工作,提出了研究建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機制。對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貸款學生,經批准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的意見。 在實施機制方面:(1)改變由國家指定原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實行由政府按隸屬關係委託全國和省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2)對普通高校實行貸款總額包幹辦法。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每年的貸款總額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總數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計算確定;(3)由高校和銀行共同操作。助學貸款的前期宣傳、申請材料的審核等工作主要由學校完成,銀行根據學校報送的申請材料,在學校的貸款包乾額度內審批貸款。
在風險防範方面:(1)針對商業銀行認為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較高的情況,建立了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學校隸屬關係,由財政和普通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具體比例在招投標時確定。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2)建立了學生還款約束機制。國家金融管理等有關部門、經辦銀行、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學校各負其責,共同建立還款約束機制。
在組織領導方面:(1)加強統籌和協調。成立由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參加的部際協調小組,及時研究解決國家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成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加強對本地區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統籌和協調。(2)健全管理機構,進一步強化並改進管理。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國和省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建設,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各普通高校更要加強對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設立專門的學生資助工作機構,並在檔案中明確要求學校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在校生規模1:2500的比例,在現有編制內調劑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完善助學體系
貧困大學生需要的僅僅是學雜費嗎?中國青年報報導說,北京高校正在為貧困學生打造全方位的完善的助學體系。
在新生入學之際,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和北方工業大學等一批高校,在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過程中,除了保證助學體系暢通無阻,不讓一個學生因家 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外,還進一步探索如何在精神上扶持好這些新生。
北京化工大學在多年的助學工作中發現,經濟困難學生由於經濟壓力大、日常生活拮据、自卑感強等原因,往往導致心理問題增加。該校黨委任副書記注意到,“不少貧困生儘量不參加或少參加同學們的聚會活動,以減少開銷。長此以往,性格容易變得孤僻,有的人會對生活失去信心”。為此,北京化工大學開通了心理諮詢熱線,每周在特定的時間由專人為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心理諮詢。學校還組織貧困生參加一定的公益活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增強社會使命感和責任感。
誠信教育是北京高校完善助學體系的重要舉措。據北京工業大學學生處副處長周洪芳介紹,該校獲得助學貸款的學生,如果畢業前還未還完貸款,學校將在其檔案中放入“該生國家助學貸款還未還清”的證明,待其全部還清後再將這張“信用證明”從檔案中取出。據悉,北京大學和北京化工大學也為貸款學生建立了“個人信用檔案”和“誠信檔案”。北京大學的未名BBS上,還專門開設了“信用中國論壇”,邀請林毅夫、曹和平等教授線上為北大學子談信用。北方工業大學組建了由經濟困難學生組成的社團“新長城北方工業大學自強社”,組織他們參加各種活動,培養自強不息的精神。
北京工業大學還為特困生們提供了人際交往技巧、Java編程、photoshop等近20項免費培訓,幫助他們輕鬆地與人交往,微笑著面對生活。這些技能也為特困生贏得層次更高、報酬更高的勤工助學崗位打下了基礎。據悉,該校279名特困生中,95%以上都有固定的勤工助學崗位。
綠色通道
為保證剛考入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入學,2000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各高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的資助措施,確保每一位新生都能夠順利入學。在高校招生錄取期間,教育部都要發出專門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綠色通道”工作。2006年6月,教育部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須對所有新入學的貧困家庭學生開通“綠色通道”,並確保“綠色通道”的暢通。 據統計,2005年,全國各普通高校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約為39萬人,占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數的13%,占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人數的8%。
另外,為做好宣傳工作,從2005年起,教育部、財政部印製了《國家助學貸款指南》宣傳冊,免費發到各地、各高校,向高校新生宣傳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式等知識。教育部還要求各高等學校必須在招生簡章中寫明學校的資助措施,必須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有關資助政策的介紹材料。通過以上措施,廣泛宣傳國家政策,確保新錄取的學生能夠了解國家資助政策,解除入學前的憂慮。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將開通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熱線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負責接聽,接受有關政策諮詢和問題投訴,並對投訴的問題及時進行核查處理。
主要問題
當前在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一是政策宣傳還不夠。一些政策和措施還沒能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從而還有少數家住偏遠地區的、新被高校錄取的大學生及其家長,沒有全面了解國家政策,不知道如何解決上大學所面臨的經濟方面的困難。
二是政策沒有得到全面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下了很大的決心解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問題,我國也已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資助政策體系,並在實踐中取得了巨大成績。我們相信,只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是完全可以保證每一位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並順利完成學業。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少數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領導對這項工作重視不夠,有些政策還沒有得到全面落實。
為此,在今後一個時期,一方面希望各新聞單位能一如既往地繼續加大對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關注和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認真、全面、廣泛地宣傳好國家政策,解除廣大人民民眾、學生和家長的後顧之憂;另一方面,各地區、各部門、各高等學校一定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牢記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狠抓落實,把保證新錄取的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保證在校的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作為教育系統認真學習、貫徹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一項主要工作來抓,進一步採取措施,狠抓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的推進工作。
國家助學獎學金
現行的獎學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國家助學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
--專業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
--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優秀獎學金和普通獎學金;
--學校自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
--社會組織或個人為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學校設立的各種專項獎學金。
高等學校獎學金制度是由人民助學金制度改革而來的,是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1986年,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開始在部分普通高等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試點。1987年7月,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發出通知,規定在1987年入學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實行獎學金制度(專科學校是否自1987年起實施獎學金制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學校所屬的中央主管部門決定)。
1991年,普通高等學校開始實行研究生獎學金制度。
2002年,普通高等學校開始實行國家獎學金制度。
2005年,國家獎學金制度改革為國家助學獎學金制度。
--設立本、專科學生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是為了獎勵高校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報考師範、農林、體育、民族、航海等專業;引導學生畢業後到邊疆地區、經濟貧困地區工作。
--設立研究生獎學金,是為了保證普通高校研究生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積極參加科學研究。
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是中央政府關懷廣大貧困家庭學生的一項重大舉措,其目的為了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貧困家庭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自立自強,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獎學金制度是我國現行高校資助政策的開端,在學生資助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起到了資助學生和激勵學生奮發向上的雙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