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校史館徵集校史文物、實物暫行辦法

北京大學校史館徵集校史文物、實物暫行辦法

北京大學校史館徵集校史文物、實物暫行辦法》經2000年9月12日第七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是北京大學校史文物資料徵集的重要管理辦法。

一、北京大學走過了艱難曲折而又波瀾壯闊的百年歷程,形成了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光榮傳統和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為近代中國的思想理論、科學文化、高等教育的發展,為民族解放鬥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享譽海內外。為了展示輝煌成就,弘揚優良傳統,總結經驗,繼往開來,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校決定籌辦一個永久性的校史展覽。新建校史館於2000年12月落成,館舍面積三千平方米,設研究部、展覽部,具體負責徵集各個時期、各個方面校史文物、實物。
二、徵集範圍:
1.北京大學各個歷史時期,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產學研結合、對外交流與合作、黨團建設、社團活動、校園文化、基本設施以及革命鬥爭、各種重大事件、重要活動中形成的有紀念意義、有保存、研究、展覽價值的文字材料、圖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實物。
2.北京大學各個歷史時期,作出過突出成績和貢獻的校領導、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人文社會科學著名教授及其他卓有成就的專家學者、知名人士、傑出校友的著作、手稿、筆記、書信、題詞以及獎狀、獎品、證書、證章、聘書、任命書、委任狀和有紀念意義的生活用品。
3.其他有保存和展覽價值的文物或實物。
三、熱誠希望北京大學教職員工,曾經在北大學習和工作過的校友及其子女,關心支持北大的各方面人士,能將自己收藏的有關北大校史文物或實物,捐贈給北大校史館,以供觀瞻和研究,展示其價值和作用。學校將向捐贈者(個人或單位)頒發捐贈紀念證書,並視捐贈品的具體情況頒發獎勵金。對捐贈品予以登錄珍存,展出時將註明捐贈者姓名或單位。
四、如捐贈原件有困難者,希望能將原件提供給校史館進行複製、翻拍,校史館負責將原件安全歸還本人。對於提供原件者,學校頒發給紀念證書和紀念品。複製品展出時,經徵得同意,註明原件出處或提供者姓名。
五、願意將北京大學校史文物或實物出讓給北大校史館,可將原件的照片及其說明寄(送)學校,經過鑑定、確認後,協商雙方可以接受的價格。重要文物或實物,持有者可親自送交給北大,或通知北大派專人去取。送來北大者視情況適當補助交通費。
六、歡迎向北大校史館推薦、提供校史文物、實物之所有者或所在地,並進行溝通,協助徵集。對於熱心支持、幫助北大徵集校史文物、實物者,學校將頒發給一定價值的紀念品。
七、由有關專家、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徵集校史文物、實物鑑定小組,負責對真偽及價值的鑑定。經過鑑定,達到文物標準者,可頒發給三千到五千人民幣獎勵金,有特別重要價值的,可頒發更高額獎勵金。雖不屬文物,但有研究、展覽等價值的校史實物,經鑑定後,亦可頒發獎勵金。
八、有關徵集校史文物、實物的諮詢、協商、鑑定等具體事宜,由校史館展覽部具體負責。
九、該暫行辦法,自通過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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