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正案

《北京修正案》於1999年12月3日在北京簽署,2002年2月25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80個締約方。我國還沒有簽署該修正案,但政府部門正在進行加入的前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修正案
  • 簽署:1999年12月3日
  • 生效:2002年2月25日
  • 截至:2004年8月
《北京修正案》增加了一種新的受控物質即附屬檔案C第三組溴氯甲烷,要求從2002年起各締約方禁止此種物質生產和消費(必要用途除外)。北京修正案也第一次對HCFC的生產規定了控制條款。此外,北京修正案增加了很重要的一條禁止締約方和非締約方之間進行HCFC類物質貿易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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