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化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化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化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15日
  • 所屬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化德縣
  • 所屬單位:化德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及自治區相關衛生健康政策,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制定地方衛生健康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政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擬訂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採購、配送、使用的有關規定,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採購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擬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地方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保障和促進蒙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改革發展與對外交流合作,推進蒙醫藥中醫藥傳承創新和振興發展。
(十一)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維穩信訪、脫貧攻堅等工作。
(十三)負責縣老年健康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醫療衛生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對外人才、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五)完成縣委或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加強環境保護,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新聞、網路輿情、熱線和行業對外宣傳、信息發布工作,做好本部門矛盾化解,信訪和維穩工作。
(二)愛國衛生、健教、疾控與衛生應急股(愛衛辦、應急辦)。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指導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預警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化德縣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全縣衛生健康行業業務培訓工作,衛生健康科學普及。
(三)醫政法監衛生健康股(審批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承擔化德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按規定許可權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蒙醫中醫政策法規和綜合監督、文化建設、新聞宣傳、健康促進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蒙醫中醫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和臨床用藥的管理、評價,推進蒙醫藥中醫藥改革發展和能力提升,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他醫療機構蒙醫藥中醫藥服務。管理蒙醫藥中醫藥相關社會組織。負責蒙醫藥中醫藥理論、醫術和藥物的發掘、保護和利用,組織實施蒙醫藥中醫藥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促進蒙醫藥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加強蒙醫藥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四)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機關行業黨工委。負責行業黨工委的日常工作,公立醫院和民營醫療機構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歷史沿革

1951年,化德縣人民政府成立了文教衛生科。1952年8月,文教、衛生分家,成立衛生科。1960年7月---1963年8月,鑲黃旗與化德縣合併期間設衛生科。1968年8月-1972年7月,縣直屬醫療單位合併為人民防治院,衛生科也合併辦公。1973年4月1日,衛生科易名衛生局。2015年2月4日,根據化德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化德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化黨發[2015]3號)檔案精神,設立化德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2019年1月15日,根據化德縣縣委、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化黨發【2019】第5號)檔案精神,新組建化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責,以及縣民政局的老齡事業管理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化德縣蒙中醫藥管理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不再保留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現任領導

馬建彬  主  任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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