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標準

化工標準

化工標準是指對化工專業範圍內有重複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經有關方面協商一致,由主管機構批准,以特定形式發布,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和依據。凡正式生產的化工產品都必須制訂標準。化工標準是化工生產建設、商品流通、技術轉讓和組織管理共同執行的技術檔案,是質量監督的依據,實行全面質量管理的支柱和提高產品質量的保證。化工標準的社會功能是將積累的經驗和成就予以法規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工標準
  • 別稱:對化工生產中具有重複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
  • 套用學科:化工
  • 適用領域範圍:化工生產建設
內容簡介,參考書目,

內容簡介

對化工生產中具有重複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經有關方面協商一致,由主管機構批准,以特定形式發布,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和依據。凡正式生產的化工產品都必須制訂標準。化工標準是化工生產建設、商品流通、技術轉讓和組織管理共同執行的技術檔案,是質量監督的依據,實行全面質量管理的支柱和提高產品質量的保證。化工標準的社會功能是將積累的經驗和成就予以法規化。標準的制訂、發布和貫徹的全過程稱為標準化。
標準化是組織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手段,是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聯繫科研、設計、生產、流通和使用的技術紐帶,也是國家建設的一項重大技術經濟政策。至1986年,世界上已有70多個國家制訂了國家標準,如英、美、法、蘇、德、日等(見表),各有化工標準約1000件,中國有化工國家標準約 900件。中國國家標準和專業標準的編制工作,是在專業標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歸口單位、專業學(協)會等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的指導下,由承擔單位與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經技術專業組織提出標準草案,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公開發布為正式標準。標準制訂後,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當新的技術套用於生產時,原有標準就要廢除,進行修訂或重新制訂。標準一般經3~5年重審或修訂一次。
化工標準
化工標準種類很多,在標準性質、產品體系以及套用有效範圍等方面各不相同。
標準性質可分為技術標準、生產組織標準和經濟管理標準。
技術標準指生產、科研、設計、工藝檢驗等工作標準。按其功能特點可以歸納為四種:①基礎標準。具有綜合性和共性的標準,是生產活動和標準化過程帶有根本性和指導性的標準,如名詞術語、計量單位、符號代號、系列尺寸、環境條件等標準。②產品標準。指產品質量指標、技術條件、性能參數等標準,如原材料、零部件、工藝裝備以及包裝、運輸、貯存、驗收、使用、維修等標準。例如:無機化工原料標準、有機化工原料標準、塑膠和合成樹脂標準、農藥標準、化工機械標準等。③方法標準。指分析檢驗、物性測試、抽樣採樣、樣品製備等標準。④安全標準。指人身防護、衛生食品、環境保護、三廢排放、生態平衡、防腐蝕等標準。
生產組織標準指作業標準、程式標準、工時消耗標準以及生產能力、消耗定額等。
經濟管理標準指生產成本標準、能耗標準以及資金利潤、價格、經濟效果評價等標準。
有效範圍不同國家對標準套用有效範圍的分級辦法不同。一般分為國家標準、專業(部頒)標準和企業標準三級。蘇聯和美國分為四級(蘇聯多一加盟共和國級,美國多一政府級),也有的國家沒有專業(部頒)級標準,則只分為兩級。世界上尚有國際性和地區性(集團國家)標準。中國標準分為三級:①國家標準,是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影響,且必須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的標準。②專業(部頒)標準,是全行業內必須統一的標準。③企業標準,是由地方、公司或廠礦組織專業標準制訂的。它是最基層的標準。
執行方式 世界各國貫徹標準的方式不同。例如:中國、蘇聯等國,執行強制性(指令性)標準,標準被認為是法規,是技術上的法律,各企、事業均須嚴格實施;聯邦德國、美、英等國家,除對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法制標準(約占5%~10%)實行強制性外,基本上執行非強制性(推薦性、指導性)標準,即自願編制標準,自願採用標準;日本的國家標準是政府制訂的,實行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非強制性的;法國的國家標準對政府機關、國營企業是強制性的,而對民間商業、私人企業則是非強制性的。
標準化機構現代標準化約有80餘年的歷史。美國試驗和材料學會(ASTM)是世界最早、最大的標準化學術團體,成立於1898年,從事化學工業、機械製造業、建材、冶金等的標準化研究,制訂材料性質、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的標準。現已制訂並出版標準48卷,其中有化工標準 8卷,包括有機原料、塑膠、橡膠、纖維、塗料、顏料和磁性材料等標準。ASTM制訂的標準有一半選入美國國家標準。英國在1901年第一個成立國家標準化學會,後來不少國家如德國、美國、蘇聯等也先後成立了國家標準化學(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1953年成立國家標準局,1973年成立中國標準化協會(CAS),1979年加入國際標準化組織。
世界地區性標準化組織很多,如歐洲共同體標準化委員會(CEN)、歐洲經互會標準化常設委員會(СЭΒ)、太平洋地區標準會議(PASC)、泛美技術標準委員會(COPANT)等機構。它們都制訂頒發標準。此外,尚有聯合國下屬的專門機構也制訂化工標準,如世界衛生組織(WHO)制訂農藥、飲用水、衛生等標準。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制訂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標準等。
國際標準化組織是最大的國際性標準化機構。簡稱ISO,是各國家標準協會的世界性聯合組織,成立於1947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至1986年有75個成員國參加。其宗旨是在全世界範圍內,促進標準化工作的發展,加強國際間物質交流和互助,並擴大科學、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合作。主要任務是制訂國際標準,協調各國的標準化工作。國際標準的制訂是通過 ISO的技術委員會進行的。在化工方面,開展了技術委員會(TC)的工作,例如:橡膠及橡膠製品(TC-45)、化學(試劑、有機、無機、單體、催化劑)(TC-47)、塑膠(TC-61)、農藥及其他農業化學品的一般名稱(TC-81)、表面活性劑(TC-91)、肥料及土壤調理劑(TC-134)。至1986年初共制訂出標準6086項,其中化工標準約占15%。ISO各成員國如對某一專題感興趣,有權派代表參加該專題技術委員會(TC),並須經常參加技術委員會的工作,以通訊函審的方式投票表決建議草案和標準草案,並派出標準化專家參加在世界各地召開的標準審查會和討論會。
國際標準,代表當今世界標準水平,是人類集體智慧和經驗的財富,體現為一種巨大的技術轉讓,世界各國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已成為一種趨勢。

參考書目

須浩風主編:《標準化重要檔案彙編》,中國標準化協會,北京,1982。
李春田主編:《標準化概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北京,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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