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投資促進局

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包頭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4〕32號)精神,設立包頭市投資促進局,為包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一)劃入原包頭市對外合作局的職責。
(二)加強對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組織協調、政策指導、統計考核等工作。
(三)加強全市投資環境宣傳推介和督促完善職責。
(四)加強全市投資促進戰略和政策研究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有關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方面的政策措施、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分析招商引資的相關動態、政策、產業走向並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分析我市招商引資、投資環境建設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負責統籌和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各地區、各重點部門、單位的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協調開展組團、戰線等各種形式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國內、境外(港澳台,下同)招商引資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開展的重大國內、境外招商引資活動;負責跨地區經濟合作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協調組織市相關部門和各地區、各類園區及單位開展招商引資、經濟社會合作等活動;聯絡指導我市各類經濟組織(商會、協會)開展投資促進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我市投資指南和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我市建設完善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庫和重點客商名錄庫;負責搭建全市招商引資信息交流平台,統籌各方優勢和資源開展一體化招商工作。
(六)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推介、協調和服務工作;參與提出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布局、選址方面的建議;承擔跟蹤重大投資促進項目落實、規範招商引資秩序責任,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擾亂招商引資秩序的單位、地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七)負責外省(市、區)政府、部門、企業等駐包辦事機構的備案工作,為我市相關單位、企業到市外建立辦事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八)負責為外來投資者提供全程及全方位協調服務,幫助外來投資者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九)承辦包頭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包頭市投資促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綜合材料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保衛、信息、宣傳、督查、電子政務、政務公開、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官方網站信息更新工作。
(二)招商促進一科
負責擬訂利用國內投資項目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巨觀指導、組織協調國內客商的招商引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組團參加國內重大投資洽談活動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組織協調我市與外省市重要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簽約工作;牽頭組織或參與國內有關招商引資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等前期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國內招商引資活動方案,並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建立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庫,跟蹤和支持國內招商引資項目落實情況。
(三)招商促進二科
負責擬訂引進境外投資項目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我市組織和參與的涉外重大活動項目簽約、招商引資等活動;負責拓展和加強與境外各類經濟組織的聯繫,建立和管理外商聯絡檔案;負責組織和協調對境外委託招商工作;建立境外客商重大投資項目庫,跟蹤和支持境外招商引資項目落實情況;協調組織重大外資項目的聯合會審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受理外商投資項目投訴,分類整理各類投訴,對出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四)項目綜合科
開展全市投資促進戰略及政策研究;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國內、境外投資及改善投資環境方面的建議;研究擬訂招商引資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策;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有關投資促進政策的培訓和諮詢;負責策劃招商引資項目、匯總完善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組織參與重大招商項目的論證、包裝及推介;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全市來包客商企業服務體系並跟蹤落實;協調解決企業在投資及經營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全市投資環境推介,編制《包頭市投資指南》及有關招商宣傳資料;為國內、境外投資企業提供相應政策、法律諮詢服務;承辦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統計、綜合分析和檢查考核。
(五)區域合作科
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的聯繫、溝通、信息交流工作;負責我市與重要經濟區域的經濟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域性經濟合作相關會議工作;研究區域經濟發展趨勢和我市的發展定位,推進區域協調配合;組織企業參加各種展會等行銷活動,幫助企業拓展國內境外市場;協調推進來包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工作;指導、檢查各地區、各類園區投資服務工作;負責外省(市、區)政府、部門、企業等駐包辦事機構的備案及服務工作;為我市單位、企業到市外設立辦事機構辦理有關手續;負責與駐包商會、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聯絡溝通。

人員編制

包頭市投資促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5正、5副)。另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其他事項

包頭市投資促進局與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實行“一體化”運行。市投資促進局人事機構編制管理、機關黨務、紀檢監察等內部服務保障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

附則

本規定由包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包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王奮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