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九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擬定九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人才工作具體落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訂全區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組織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就業資金使用辦法,強化監督管理。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按國家、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區要求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以及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六)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職工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糾正違法行為、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完成自治區、包頭市和九原區指令下達的政策性安置任務。
(七)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綜合管理工作。落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參與各類人事考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貫徹落實人才儲備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載體的管理服務工作。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承辦區委管理的區政府各部門領導、區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職手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表彰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落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地方性津補貼政策,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等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制度建設、檔案、機要、保密、督查檢查、綜合治理、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區委管理的區政府各部門領導、區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系統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控工作。協調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改革事項。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科研課題和綜合性調研。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辦行政應訴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普法及有關法律事務、信息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組織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風熱線”組織工作。承擔本部門“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
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對就業創業孵化基地、就業技能實訓基地“以獎代補”獎勵;對舉報違法行為的獎勵。
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協調處理本系統信訪事項,並進行督辦。綜合分析研究信訪問題,強化矛盾隱患風險防控,及時提出完善有關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人力資源開發相關工作。貫徹落實高層次創新創業型人才資源開發規劃,貫徹執行高層次創新創業型人才引進、培養、選拔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人才資源統計工作。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承擔技能人才及緊缺技能崗位信息收集匯總、分析發布。負責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指導、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發布工作。
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年度計畫。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管理服務制度。統籌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負責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組織實施。
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職稱制度改革和評審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並指導管理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工作。負責全區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審核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崗位設定。按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七級、八級職員任免職備案等人事管理工作。
按照管理許可權,參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協調、管理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貫徹落實有關政策和規劃計畫。實施專門業務培訓。貫徹實施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含新錄用人員上崗前)培訓。負責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事宜。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三)勞動股。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與綜合協調工作,規範服務及辦學行為。負責民辦職業中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行政審批。
貫徹落實農牧民工工作地方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處理設計農牧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指導農牧民工信息工作建設。
貫徹執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執行全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的規範性意見。貫徹執行休息休假和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巨觀調控和正常增長機制政策。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巨觀政策、措施,提出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擔全區和諧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辦公室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集體契約及工資集體協商的推進和審查工作。負責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負責靈活就業人員因病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申報,負責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審批。貫徹執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
貫徹執行工傷保險及其補充政策,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政策並組織實施。
貫徹落實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的實施辦法。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貫徹落實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違法案件,指導監督全區勞動監察工作。
指導制定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公共就業服務管理。貫徹落實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動力跨區有序流動等政策。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失業保險費率、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基金股。擬訂九原區基本養老、工傷、失業基金監督檢查制度。開展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人才開發基金等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基(資)金監督舉報系統;組織檢查糾正基(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違規行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企業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對相關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待遇領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和社會保險費申報的監督檢查。監督指導局系統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五)工資和離退休管理股。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貫徹落實全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地方性津補貼政策,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核定工作。推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假制度。
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貫徹落實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病殘津貼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貫徹執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及其遺屬相關政策。負責企業特殊工種認定申報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職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工作。
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貫徹執行相關獎勵制度,指導和協調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九原區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
(六)檔案室。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以外的政府部門科級以下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包頭市九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賈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