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以下簡稱薄膜)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低密度聚乙烯(PE-LD) 、線形低密度聚乙烯(PE-LLD) 、中密度聚乙烯(PE-MD) 、高密度聚乙烯(PE-HD)等樹脂及以上樹脂共混為主要原料,用
吹塑法生產的直接包裝用和複合膜基材用薄膜。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037- 1988 塑膠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氣性試驗方法 杯式法
GB/T 1038- 2000 塑膠薄膜和薄片氣體透過性試驗方法 壓差法
GB/T 1040.3→2006 塑膠 拉伸性能的測定 第 3 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試驗條件
GB/T 2410- 2008 透明塑膠透光率和霧度試驗方法
GB/T 2828. 1-2003 計數抽樣檢驗程式 第 1 部分:按接收質量限(
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畫
GB/T 2918- 1998 塑膠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
GB/T 5009. 60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6672-2001 塑膠薄膜和薄片厚度測定機械測量法
GB/T 6673-2001 塑膠薄膜和薄片 長度和寬度的測定
GB/T 8807- 1988 塑膠鏡面光澤試驗方法
GB/T 9639. 1-2008 塑膠薄膜和薄片抗衝擊性能試驗方法 自由落鏢法 第1 部分:梯級法
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9687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
GB/T 10006- 1988 塑膠薄膜和薄片摩擦係數測定方法
GB/T 14216- 2008 塑膠膜和片潤濕張力的測定
QB/T 2358-1998 塑膠薄膜包裝袋熱合強度試驗方法。
分類
按使用原料種類不同分為 PE-LD薄膜、PE-LLD薄膜、PE-MD 薄膜、PE-HD薄膜、PE-LD/PE-LLD薄膜。
要求
每卷段數和每段長度
每卷段數應不大於4段,每段長度應不小於20m,斷頭處應有明顯標記。
外觀
不應存在有礙使用的氣泡、穿孔、水紋、條紋、暴筋、塑化不良、魚眼、僵塊等瑕疵。
衛生指標
用於食品包裝、醫藥包裝的薄膜應符合GB 9687 的規定,其添加劑應符合GB 9685 的規定。
其他性能
對摩擦係數、透光率、霧度、光澤度、潤濕張力、熱合強度、水蒸氣透過量和氣體透過量的要求由供需雙方協商。
試樣
從供試膜卷上裁取足夠數量的試樣進行試驗。
衛生性能
按 GB/T 5009. 60 的規定進行。
其他性能
摩擦係數
按 GB/T 10006-1988 的規定進行。
透光率和霧度
按 GB/T 2410-2008 的規定進行。
光澤度
按 GB/T 8807-1988 的規定進行,入射角為45°。
潤濕張力
按 GB/T 14216-2008 的規定進行。
熱合強度
按 QB/T 2358-1998 的規定進行
水蒸氣透過量
按GB/T 1037-1988 的規定進行,試驗條件為溫度 (38± 0.6)℃ ,相對濕度 (90±2) %。
氣體透過量
按GB/T 1038-2000 的規定進行。
檢驗規則
組批
產品以批為單位進行驗收。同一牌號原料、同一規格、同一配方、同一工藝生產的產品,以不大於8t為一批。
檢驗分類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拉伸強度和斷裂標稱應變。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技術要求中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製定型鑑定;
b) 正式生產後,如原料、配方、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正常生產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d) 產品長期停產超過半年後,恢復生產時;
e)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抽樣
物理力學性能和衛生指標從每批產品中任取一卷。
判定規則
不合格項的判定 外觀、尺寸偏差若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卷為不合格品。
物理力學性能檢驗結果中若有不合格項,應在原批中重新加倍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如仍有不合格,則該批薄膜的物理力學性能為不合格。
衛生性能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衛生性能不合格。
合格批的判定
外觀、尺寸、物理力學性能和衛生性能檢驗結果全部合格,則判該批合格。
標誌
每卷薄膜在合格證或外包裝上應標有以下內容:
產品名稱、商標或製造廠名、規格、淨重、批號或生 產日期、執行標準、檢驗員章等。
包裝
每卷薄膜用塑膠薄膜或牛皮紙等包裝材料包好捆牢。長途運輸時必須加固包裝。
運輸
運輸時應輕裝、輕卸,防止機械碰撞和日曬雨淋。
貯存
薄膜應貯存在乾燥、陰涼、清潔的庫房內。堆放整齊,不得使薄膜擠壓變形或損傷,距熱源不少於1m。貯存期限從生產之日起不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