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產到戶與包乾到戶(1978年夏—年底)

包產到戶與包乾到戶是20世紀70年代末發端於農村的經濟改革,是黨和政府為克服傳統體制弊端、進行體制創新的重大舉措。包產到戶指農民按生產隊要求承包土地,定產歸隊,超產歸己。包乾到戶是指農民承包土地,自主生產,完成上交指標,其餘歸己。“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為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許多省出現了各種形式的擴大生產隊和農民個人自主權的做法。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均發源於安徽。1978年夏秋之際,安徽遇到百年不遇的大旱,許多土地無法耕種,省委決定將集體無法耕種的土地借給農民耕種,不收公糧,不派統購任務。這一決定激發了農民抗災積極性,全省迅速超額完成了當年的秋種計畫,並增加秋種面積1000多萬畝。在這次實行“借地度荒的過程中”,安徽肥西縣山南公社首先打破禁錮,開始了包產到戶。1978年底,安徽鳳陽小崗村18戶農民悄悄地搞起了包乾到戶。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得到安徽省委第一書記萬里的大力支持,在安徽乃至全國產生了廣泛影響,成為中國農業體制改革的前奏。四川省委也在1978年2月制定了《關於目前農村經濟政策幾個主要問題的規定》,尊重生產隊的自主權,支持農民採取包產到組的形式經營土地。鄧小平支持了農村的改革。1980年9月,中央發出檔案對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的形式予以肯定。此後,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廣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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