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利華先生是一名加拿大律師,現為加拿大律師協會會員(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會員(The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 及加拿大律師協會移民分會會員 (Canadian Bar Association, Immigration Section)。包利華先生同時具有加拿大省法院,加拿大聯邦法院及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出庭資格(Barrister & Solicitor)。此外,包利華先生是北京偉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的創始人,法人及總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利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
教育背景,職業經歷,
教育背景
1978年-1982年: 北京外國語大學英文系,獲英美文學學士學位。
1991年-1994年: 加拿大溫莎大學法學院,獲溫莎大學法學院LLB學位。
職業經歷
1994年-2000年:加拿大霍比傑克曼律師事務所(Hoppe Jackman)律師。
2000年-2005年:加拿大門羅沃森律師事務所(Monroe & Watson)合伙人(門羅先生為加拿大前聯邦政府 移民部部長、英國皇家御用大律師)。
2005年:在加拿大成立包利華律師事務所(The Law Office Of Bao Lihua)。同時,在北京成立了由公安部授權可從事加拿大移民業務的偉岸投資諮詢公司。
1996年-至今:在中國和加拿大從事加拿大移民法業務。
包利華先生是為數不多的加拿大移民法專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