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豐 (1078—1085)改制後,屬太府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勾當馬步軍專勾司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北宋
- 職能:掌諸軍兵馬逃亡收並之籍
沿革,職責,
沿革
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豐 (1078—1085)改制後,屬太府寺。南宋避高宗趙構名諱,改專勾司為審計司,設監官或幹辦官主管,遂廢。
職責
掌諸軍兵馬逃亡收並之籍,諸司庫務給受之數,審校其欺詐,批書糧料歷以送糧料院。
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豐 (1078—1085)改制後,屬太府寺。
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豐 (1078—1085)改制後,屬太府寺。沿革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豐 (1078—1085)改制後,屬太府寺。...
馬步軍專勾司,據《宋史·職官二》記載,北宋時,三司內設立了“馬步專勾司”。馬軍和步軍專勾司專負責對騎、步兵的糧料軍餉審計,尚未具有審計百司百官俸祿錢糧的職權,元豐改制,該司審計職權擴大。淳化三年(公元992年),根據戶部使樊知古的要求,“置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各一人”。淳化五年,“合兩司為...
(15)勾當馬步軍專勾司,長官1人,“掌諸軍兵馬逃亡收並之籍,諸司庫務給受之數,審校欺詐,批歷以送糧科院”。 由此可見三司職權之廣泛,事務之般繁。皇帝通過三司這一機構直接控制了全國的財政大權,但三司之設破壞了六部、諸寺監的職司作用。可以說宋初的三司,下則盡統財權,上則直接對皇帝負責,皇帝由此而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