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貧困精神病患者服藥救助項目實施辦法

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貧困精神病患者服藥救助項目實施辦法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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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為確保中國殘聯專項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康復項目的有效實施,依據《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和《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康復項目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正文

任務目標

圓滿完成上級殘聯分配給我縣的貧困精神病患者,連續5年提供門診服藥補貼的任務。

資助條件

救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1)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登記在冊的貧困精神病患者;(2)經我縣定點醫院具有資質的精神科醫生確診,目前確實需要服用藥物的精神病患者;(3)患者本人或法定監護人自願申請並同意接受救助。符合上述條件者中,持有殘疾人證者優先安排。
救助原則:(1)面向貧困精神病患者;(2)在限定補貼額度內,對患者門診服藥自付部分費用給予補貼。

資助標準

在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鄉鎮(街道),採取“醫療救助卡”的方式按中央財政撥付的資金和補貼標準對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療及藥品補貼。
中央財政按每人每年900元的標準,連續五年,對5萬名不能進行城鄉醫保報銷的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購買基本治療藥品補貼。其中,基本檢查和服用基本治療藥品的補貼800元,病人篩查、輸送及下鄉送藥交通費、業務培訓、“醫療救助卡”印製等補貼100元。
中央財政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標準,連續五年,對5萬名能夠進行城鄉醫保報銷的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購買基本治療藥品補貼。其中,基本檢查和服用基本治療藥品的補貼450元,病人篩查、輸送及下鄉送藥交通費、業務培訓、“醫療救助卡”印製等補貼50元。

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項目的管理,成立由殘聯、衛生、定點醫院聯合組成的項目管理小組。
組長:張本秀縣殘聯副理事長。
副組長:李光才縣衛生局副局長。
吳旭祿勸鴻康精神病醫院院長。
成員:張永輝縣殘聯財務責人。
李錫軍縣衛生局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王躍忠祿勸鴻康精神病醫院精神科副主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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