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有花

勞有花(1923—1958),國民黨保密局女特務,1948年底奉保密局局長毛人鳳之命潛伏在上海。1950年參與暗殺上海市長陳毅未果,逃往濟南。1958年被捕,被判處死刑,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有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23年
  • 逝世日期:1958年
  • 職業:保密局特務
勞有花(1923—1958),國民黨保密局女特務,1948年底奉保密局局長毛人鳳之命潛伏上海。1949年5月27日共產黨軍隊攻占了整個上海,陳毅出任上海市市長。蔣介石勃然大怒,向保密局局長毛人鳳下達命令:不惜一切代價暗殺陳毅!毛人鳳積極執行蔣介石的命令,分別指派保密局高級行動特工朱山猿封企曾潛入上海市執行暗殺任務,均被公安機關偵破。1950年,蔣介石再次向毛人鳳下達了針對陳毅的密殺令。這次蔣介石親自指定了刺客:“不要叫別人去,就派劉全德過去!只有劉全德去,才能解決陳毅!”劉全德密赴上海後,也被抓獲。劉全德交代出的另外兩個關係人,一個名叫雷霜,另一個叫勞有花。公安人員立刻出動,將雷霜緝拿歸案。與此同時,公安機關的另一路人馬去抓捕劉全德交待的另一個關係人勞有花,但是,這次行動卻是無功而返。劉全德交待的地址並沒有抓到勞有花,她已經提前逃離,下落不明,沒有留下任何材料。不久,全國開始了大規模的反特行動,勞有花就在一批漏網敵特分子的名單中。
早在1948年11月,國共內戰形勢已經十分明了,中國國民黨方面知道大勢已去,開始準備後路,其中一條就是大批安排潛伏人員。勞有花也名列其中,毛人鳳親自找其談話,讓她前往上海潛伏,並規定了聯絡方式和暗語、密碼。勞有花算得上是一個出色的特工,一般凡是奉命潛伏的特務都是由保密局通過掌握的關係聯繫潛伏點,予以介紹潛伏。而勞有花認為那是一著險棋,因為共產黨過來後肯定要對潛伏分子查一查的,這種介紹方式是不可靠的,所以她就摒棄不用,寧可自己冒著寒風在上海灘四處奔走,最後在杜傳耀的診所找到了一份工作。勞有花在診所做得很好,杜傳耀對她滿意,跟同事關係也處得非常和睦,她正感到欣慰時,杜傳耀因為難以經營下去而決定關門了。勞有花於無奈之下,只好接受了這一事實。幸虧杜傳耀的熱心介紹,她隨即去了曹家渡的那家紗廠,還是做她的醫務工作。她上班後不到一星期,就不得不跟老闆上了床。但勞有花想想這也好,老闆至少可以成為她的一把保護傘,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1949年10月中旬的一個晚上,老闆的家人去親戚家了,老闆把勞有花接到自己的家裡,照例還是上床。哪知,老闆患有心臟病,因為激動過分竟然發作了,在她身上失去了知覺,隨後就猝死了。
老闆妻子和勞有花進行了談判,命令她立刻離開這家廠,自尋出路,永遠忘記今晚這一幕!三天后勞有花離開了這家工廠。很快就在盧家灣一家私人診所找到了工作。根據保密局的潛伏規定,她將自己的職業和新址用暗語寫了兩張條子,分別貼於大世界後門和十六鋪大達碼頭的廣告牌上,以通知她的上司。她和上司之間僅靠這種方式聯絡,從未見過面。1950年2月上旬,勞有花突然接到了一封沒有落款的信函,用密寫藥水顯示出來一看,是以保密局本部的名義向她下達的指令,讓她立刻著手收集中共華東局和上海市委政府要員的出行、生活情況,所列名單的第一個就是陳毅,勞有花馬上意識到台灣方面已經決定要對陳毅實施暗殺行動了。一個月後,勞有花又收到了一封掛號信函,用密寫藥水顯示出來一看,竟是以密碼所寫!這就是說,向她發出這封密信的上司也不清楚這封信函的內容。她用密碼本翻譯出來一看,是以毛人鳳的名義直接下達的一道指令,只有短短十二個字:即將來客,準備接應,務必配合。之後勞有花就開始等待海外來客跟她聯繫,但是等來等去一直沒有等到。直到後來報上刊登劉全德落網的訊息後她才知道原來是這么一回事。勞有花立即逃往山東,並且在濟南落了腳。
勞有花的父母早在抗戰時期就已雙亡,她在濟南有一個表妹,抗戰後期曾經去過重慶,勞有花當時熱情地接待過她,因此兩人是有聯繫的。勞有花在一家工廠醫務室里找到了工作,不過,這家醫務室連她一共只有兩個人,因此,她被人稱為醫生,好在勞有花的那點醫學知識也足夠勝任這份工作了。不久,行業開會也叫上勞有花,區政府舉辦政治性的宣講員培訓班,也有她的份,接著,又是工會。不到兩年,勞有花已經成為廠里的積極分子。反右運動結束後,工廠黨組織發展考察名單中,有勞有花的名字。於是,勞有花馬上寫了入黨申請書。到了1958年,黨組織正式找勞有花談話,然後叫她填寫登記表格。登記表上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履歷,並且得一一列出證明人和證明人的身份、地址。這個問題,勞有花早已考慮過了,否則她也不敢要求入黨。她把自已從1937年考取南京教會護士學校一直到在重慶軍統局、南京保密局的全部經歷,篡改為考取護士學校畢業後在重慶、南京的私人診所工作,一直到1948年底去上海奉命潛伏為止,那么證明人是誰呢?就是她表妹。1948年底去上海潛伏的那段歷史,她是這樣考慮的:當時她離開上海來濟南時,那個地址是在盧家灣那裡的診所,如果落網的那個台灣刺客已經把她供出來了,公安局已去查過了,也已經是一個無頭案子了,因為那個診所的人根本不知道她的任何情況,而她只要把那段短暫的時間放到濟南,謊稱離開曹家渡那家工廠後是直接到山東的,只不過在山東各處轉了轉,尋找失散了的親戚,又在表妹家呆了一段時間,這樣也就可以矇混過去了。在霍山路杜傳耀開的診所和曹家渡那家工廠的時間她是照實寫的,因為她認為自已在那裡沒有發生過政治問題,而跟那個老闆發生肉體關係之事,已經跟老闆的家屬有過協定,雙方都是守口如瓶。工廠黨組織分別向上海方面發了兩份外調公函,一份是發往上海市衛生局的,要求代為向杜傳耀調查核實。有關人員也想當然地認為杜傳耀肯定在衛生系統工作;另一份是按照勞有花表格上的地址發往曹家渡的那家工廠。前一份公函還在上海市衛生局時,後一份公函已經發生了作用。那家工廠確如發函者所估料的,已經公私合營,但還是在曹家渡原址,而且醫務室也還是那幾位,情況就可想而知了:這份公函隨即被送到了公安局。上海公安局的檔案中還保存著這個懸案的記載,儘管當時的經辦人已經調離了原先的崗位,但是一查還是馬上弄清楚了。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黃赤波親自簽署了逮捕令,指派警員前往濟南對勞有花實施逮捕。勞有花被捕後,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不久,勞有花被判處死刑,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