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管理焦點實務百問百答

勞動關係管理焦點實務百問百答

《勞動關係管理焦點實務百問百答》是2013年9月1日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石潤民。

基本介紹

  • 書名:勞動關係管理焦點實務百問百答
  • 作者:石潤民
  • ISBN:9787514134995
  • 類別:經濟
  • 頁數:389
  • 定價:98.00
  •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9-1
  • 裝幀:平裝
  • 開本:1/16
圖書簡介,內容推薦,作者簡介,編輯推薦,目錄,第一章勞動關係的建立,第二章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建設39,第三章工薪、工作時間、休假管理,第四章,第五章勞動契約的變更,第六章工傷等社會保險事務,第七章勞動契約的解除、終止,第八章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第九章勞務派遣,第十章勞動爭議的解決,

圖書簡介

鮮活的實例,精準的解析,有效的對策,傾情的奉獻!

內容推薦

本書根據作者的親身實踐,以及近幾年來社會上出現的案例,從中提取了100個相對獨立的問題,來闡述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法律問題。這些問題很有代表性,重點突出,可謂針對性強;與人力資源管理實際工作聯繫很緊密,可謂實用性強;涵蓋了整個人力資源管理全過程,內容比較系統,可謂整體性強。每一個問題基本分五部分,即基本知識點介紹、具體案例、律師點評、應對措施、法條連結,既有相關法律規定,又有現實鮮活的案例,還有預防問題的辦法,通過這種體例,力圖給讀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

作者簡介

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市道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國家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多年來,專業從事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法律仲裁處理,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牽涉的相關法律問題有精深研究,熟悉國家各項有關法律法規,擁有本領域豐富的實際調解從業經驗。
本書對企業如何規避人力資源及勞動關係管理中的法律風險有非常實際的參考價值。

編輯推薦

(1)《勞動關係管理焦點實務百問百答》——不必再為紛繁的勞動相關法律法規搞得不知所措而煩惱,擁有本書,勞動人力資源管理無憂!
勞動關係管理是對人的管理,通過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勞動關係雙方的行為得到規範,權益得到保障。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是保障企業健康、穩定運行的必要條件。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無論對外與平等主體交往,還是對內對員工的管理,都需要依法辦事。法律的相關規定與實際工作中的措施,還有一段距離,需要一個轉化過程。本書針對你實際面臨的問題,會告訴你問題的癥結所在,法律是怎么規定的,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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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來,我國陸續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對規範勞資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增加了企業用人成本和違法成本。這些法規的頒布和實施,對企業人力資源的依法管理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對人力資源從業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錄

第一章勞動關係的建立

1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如何確認勞動關係的存在?
2 參加崗前培訓能否是建立了勞動關係?
3 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算工傷嗎?
4 建築公司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實際施工人,由實際施工人招募的工人是否與建築公司
存在勞動關係?
5 以掛靠形式經營,自身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其雇用員工之間勞動關係如
何確認?
6 企業可以隨時延長或者縮短試用期嗎?
7 實習期的學生是否與實習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
8 非全日制用工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9 未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法律後果嚴重嗎?
10 律師事務所是不是勞動契約簽訂的主體?
11 如何約定勞動契約中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條款?
12 如何簽訂勞動契約中的勞動報酬條款?

第二章員工管理與規章制度建設39

13 規章制度在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中能作法律依據嗎?
14 規章制度內容違法有何惡果?
15 不合理的規章制度有何法律後果?
16 企業如何公示規章制度才有法律效力?
17 怎樣增強規章制度的執行力?
18 勞動契約與規章制度不一致如何處理?
19 規章制度規定扣除工資是否可行?
20 試用期內以“考核不合格”為由解除勞動契約有何法律風險?

第三章工薪、工作時間、休假管理

21 如何合理設計工資結構?
22 加班費計算基數可以自行約定嗎?
23 試用期用人單位可以隨意約定工資嗎 
24 提成制工資中約定款到提成是否可行?
25 員工不申請休年假企業是否可以免責?
26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下能否主張加班費?
27 不定時工作制下有加班費嗎?
28 “三期”女職工工資如何支付?
29 員工病假工資怎么支付?
30 離職的員工能要求年終獎嗎?

第四章

違約金、培訓、服務期限、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約定
31 為防止員工“跳槽”約定違約金是否可行?
32 試用期內簽訂的培訓協定是否有約束力?
33 經過崗前培訓能否約定服務期?
34 因企業違法服務期內員工解除勞動契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35 員工在服務期內違紀被辭退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36 員工提前離職培訓費是否需要退還?
37 勞動契約期限短於服務期限服務協定還有效嗎?
38 用人單位沒有支付保密費員工是否有保密義務?
39 客戶名單怎樣才能受到商業秘密保護?
40 沒有支付費用競業限制協定可以不執行嗎 
41 勞動契約期內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法律風險 
42 企業提供住宅、解決戶籍等福利待遇能否約定服務期

第五章勞動契約的變更

43 用工單位是否有權單方變更勞動契約?
44 用工單位“有權調崗”的約定合法嗎?
45 “員工不勝任工作”能否隨意調崗、調薪?
46 更換員工的工作地點是否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
47 用工主體發生變化勞動契約是否繼續履行?

第六章工傷等社會保險事務

48 違章作業致傷算工傷嗎?
49 職工下班途中繞路發生交通事故能認定工傷嗎?
50 員工受傷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逾期的怎么辦?
51 享受工傷待遇的員工能夠得到哪些賠償?
52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受傷後如何賠償?
53 非法用工用人單位如何賠償受傷的員工?
54 因工作發生口角受傷能否得到工傷保險賠償?
55 用人單位能根據勞動者的要求以補助形式代替繳納社保嗎?
56 非全日制員工社保費誰承擔?
57 試用期員工可以不繳社保費嗎?
58 因社保基數低於月工資能夠獲得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嗎?
59 用工單位能否因員工享受醫療保險而不支付病假工資?
60 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員工工傷能否獲得雙份賠償?

第七章勞動契約的解除、終止

61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契約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62 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契約有何約束?
63 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契約的有何法律風險?
64 員工可以同時與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嗎?
65 用人單位可以因員工受到行政拘留處罰而解除勞動契約嗎?
66 用人單位能以勞動者不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契約嗎?
67 通常情況下員工辭職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嗎?
68 用人單位強令冒險作業員工如何自我保護?
69 用人單位可否單方與在醫療期內患病員工解除勞動契約?
70 女職工“三期內”嚴重違紀勞動契約可否解除?
71 勞動契約期滿後終止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72 員工提供虛假證書所簽訂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73 勞動契約中約定契約期內不得結婚、不得生育是否可行?
74 企業不支付獎金和津貼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契約?
75 企業可與患職業病的員工解除勞動契約嗎?

第八章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

76 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契約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77 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契約哪些情況下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78 勞動契約終止用人單位哪些情形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79 經濟補償金計算的基數是什麼?
80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承擔什麼代價?
81 經濟補償金、賠償金能否同時適用?
82 因員工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如何賠償?
83 員工未提前30天通知企業離職承擔法律責任嗎?

第九章勞務派遣

84 被派遣員工發生工傷誰負責?
85 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被派遣員工退回嗎?
86 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嗎?
87 用工單位可以不支付被派遣工的加班費、獎金嗎?
88 勞務派遣中被派遣勞動者工資誰負責?
89 被派遣工病假期間勞務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90 派遣公司可否解除“三期”女工勞動關係?
91 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章勞動爭議的解決

92 提起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唯一途徑嗎?
93 企業未上社會保險、欠繳保費員工能提起勞動仲裁嗎?
94 未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員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請求有時限嗎?
95 拖欠員工工資糾紛是否適用一年仲裁時效? / 330
96 企業能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動爭議仲裁地域管轄嗎?
97 用工單位在勞動仲裁中有哪些舉證義務?
98 員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由誰舉證?
99 何謂勞動仲裁中的“一裁終局”?
100 電子郵件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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