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糾紛訴訟指引與實務解答(第二版)

勞動爭議糾紛訴訟指引與實務解答(第二版)

《勞動爭議糾紛訴訟指引與實務解答(第二版)》是2017年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旭光。

基本介紹

  • 書名:勞動爭議糾紛訴訟指引與實務解答(第二版)
  • 作者:王旭光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2月
  • 頁數:495 頁
  • 定價:6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295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第yi本部分為訴訟指引,全面細緻地介紹了勞動爭議糾紛各個環節的要點和需要注意的問題。第二部分為實務問題解答,通過歸納、提煉司法實踐中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常見的問題,進行簡要解答,並輔之以經典案例,配之有經驗法官的精煉分析和法律依據指引。第三部分為法律法規部,該部分彙編了zui新適用的現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以及部分有代表性的地方性司法檔案。本書內容幾乎覆蓋了所有勞動爭議糾紛中常見或者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內容,具有較強的參考價值。

圖書目錄

前言
上編訴訟指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勞動爭議訴訟前程式
第一節支付令
一、支付令的適用範圍
二、支付令的申請程式
三、支付令的後果
四、支付令失效後的處理
第二節勞動爭議仲裁程式概說
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
二、勞動爭議仲裁的當事人
三、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
四、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
第三節勞動爭議仲裁的受理
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提交
二、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的受理
三、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情況
第四節勞動爭議仲裁的審理和裁決
一、勞動爭議仲裁的審理形式
二、勞動爭議仲裁開庭前的準備
三、勞動爭議仲裁的開庭
四、勞動爭議仲裁的裁決
五、調解書和裁決書的執行
第五節勞動爭議仲裁其他相關問題
一、勞動爭議仲裁的期限及費用
二、勞動爭議仲裁與人民法院的裁審銜接
三、終局裁決的特別規定
第三章勞動爭議訴訟程式
第一節起訴與受理
一、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範圍
二、準確確定被告
三、認真準備起訴所需材料
四、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人民法院對於起訴的審查
六、案件受理費的收取
第二節書寫訴狀
一、起訴狀的基本書寫要求
二、起訴書樣例
三、起訴狀填寫說明
第三節如何舉證及舉證責任的承擔
一、有關勞動關係確認事實的舉證指引
二、有關勞動契約訂立事實的舉證指引
三、有關勞動契約履行、變更事實的舉證指引
四、有關勞動契約解除和終止事實的舉證指引
第四節訴訟程式指引
一、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二、一審程式
三、簡易程式
四、二審程式
五、調解
六、執行程式
中編實務解答
第一章勞動關係的確立
1.如何區分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契約,如何認定雙方之間的關係?
3.掛靠運輸公司經營的車主所僱傭的司機與運輸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4.勞動者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用人單位工作,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5.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6.勞動者與外部承包經營企業間的勞動關係如何確認?
7.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能否形成勞動關係?可否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8.未經核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是否具有用工主體資格,與僱工之間的關係如何確定?
9.勞動者能與兩個用人單位同時存在勞動關係嗎?
10.用人單位與其他企業合併或者分立,合併或分立前發生的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11.公司設立中發生的勞動關係如何認定,如何承擔責任?
12.借用單位職工名義開展業務,借用人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1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契約期滿後或者勞動契約期滿前解除勞動契約但未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契約證明書,可否認定依然存在勞動契約關係?
1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契約的,勞動者可否請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
15.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均未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情況下,如何認定三者之間的法律關係?
第二章勞動契約的簽訂
16.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契約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17.人事經理未簽訂勞動契約,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1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其他書面檔案是否可以認定為書面勞動契約?
19.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契約時,能否收取風險抵押金?
20.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時,能否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件?
21.用人單位能否單方延長勞動契約期限?
22.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用人單位口頭承諾的工資待遇有效嗎?
23.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能否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
24.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用人單位是否應當與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
25.改制企業與留用職工簽訂的勞動契約期滿,職工以在該企業已連續工作滿十年為由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應否支持?
26.未訂立勞動契約的情形超過一年,如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
27.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為半年合法嗎?
28.用人單位對調換崗位員工規定試用期是否合法?
29.勞動契約僅約定試用期,如何認定該約定的效力?
30.用人單位能否單方面延長試用期?
31.工資報酬約定不明時,如何確定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32.勞動契約約定的條款與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不一致時,如何確立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勞動契約的效力
3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養老保險費由職工自理”的協定是否有效?
34.使用虛假姓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35.勞動者偽造學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36.未畢業的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37.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契約中關於“工傷責任自負”的條款是否有效?
3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互負義務的“競業限制條款”是否有效?
39.用人單位與童工簽訂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40.勞動者沒簽字或確認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41.未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42.缺少必備條款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第四章勞動契約的履行
43.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可否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經濟損失?
44.何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5.勞動者未完成工作任務能否獲得報酬?
46.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待崗期間有什麼義務?
47.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是否影響勞動契約的履行?
48.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後,原勞動契約如何履行?
49.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契約的內容?
50.如何理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薪酬激勵協定中約定的“年度收入”、“年度成本”?如何計算勞動者應得的超額獎勵數額?
51.保險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否有權取得保險業務佣金?
52.因企業內部機構調整致職工待崗是否屬於勞動契約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5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離職協定並履行完畢後,勞動者再以該協定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能否得到支持?
第五章工資、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4.軍隊幹部轉業到企業工作,如何確定其最低工資標準?
55.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能否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6.住房補貼是否屬於最低工資的範疇?
57.業務員離職後到賬的銷售款應否計算提成獎勵?
58.如何分配加班工資的舉證責任?
59.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否存在加班工資?
60.非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應否支付加班費?
61.用人單位無故拖欠、扣發勞動者工資,是否應當給予勞動者賠償?
62.用人單位如何支付非標準工時制勞動者加班工資?
63.用人單位如何支付勞動者年休假工資?
64.可否無限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65.勞動者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應享受何種待遇?
66.勞動者醉酒駕車導致死亡,其親屬能否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
67.工傷復鑒後傷殘等級加重的,怎樣正確認定傷殘津貼的發放標準?
68.工傷復鑒後傷殘等級加重的,是否補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差額?
第六章對女職工的特別保護
69.用人單位在女職工產假期間單方變更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70.用人單位能否與“三期”期間的女職工解除勞動契約?
71.女職工在“三期”期間,用人單位是否一律不得與之解除勞動契約?
72.用人單位能否與“三期”內女職工終止勞動契約?
73.女職工在“三期”期間應享受何種待遇?
74.用人單位能否安排女職工從事重體力勞動?
第七章職業培訓與競業限制
75.勞動者服務期內離職是否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76.所有的職業培訓是否均可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
77.勞動契約期限屆滿但服務期未滿,勞動者離職是否違約?
78.飛行人員在服務期內離職,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79.用人單位與非保密義務主體簽有保密與競業限制協定,勞動者是否受保密與競業限制約束?
80.超過法定競業限制期限的條款是否有效?
81.未知悉商業秘密的普通勞動者是否屬於競業限制人員範圍?
82.用人單位是否有權單方解除競業限制協定?
83.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數額?
84.競業限制協定未明確約定經濟補償金時,勞動者如何維權?
第八章勞務派遣與非全日制用工
85.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下由誰支付工資?
86.應如何保護“逆向勞務派遣”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87.如何區別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契約,而實際為全日制用工如何處理?
88.非全日制用工可否約定試用期?
89.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是否需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90.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能否低於最低工資?
91.用人單位是否需向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
92.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違法退工,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是否應
承擔連帶責任?
93.用工單位以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
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契約?
94.2012年修改《勞動契約法》以前,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不符合法律規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工單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章勞動契約的解除與終止
95.勞動者申請辭職與用人單位違法用工競合時用人單位應否支付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金?
96.勞動者不服從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用人單位是否有權依據單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契約?
97.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98.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99.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契約?
100.《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廢止後,除名案件應如何適用法律?
101.勞動契約解除案件如何適用仲裁時效?
10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應當具備什麼要件?
103.用人單位可否與未進行健康檢查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
104.用人單位以職工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契約時如何分配舉證責任?
105.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已經解除勞動契約,是否應承擔舉證責任?
106.勞動者患職業病後勞動契約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如何處理?
107.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契約期限屆滿如何處理?
108.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勞動契約期限屆滿,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勞動契約?
109.勞動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內勞動契約期限屆滿,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契約?醫療期間工資待遇應當如何計算?
第十章經濟補償和賠償
110.解除、終止勞動契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111.非因本人原因轉換工作單位時,如何確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
112.勞動契約期滿終止後如何支付經濟補償金?
113.解除事實勞動關係後如何支付經濟補償金?
114.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迫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時如何支付經濟補償金?
115.因用人單位解散而終止勞動契約的,如何支付經濟補償金?
116.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前存在職工休假情形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117.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契約後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18.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契約的,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119.勞動者擅自離職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對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120.勞動者辭職後如何轉移檔案?
第十一章勞動爭議仲裁與訴訟
12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當事人又提起確認勞動關係之訴,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受理?
122.用人單位因非自主改制引發的糾紛應否受理?
123.勞動爭議訴訟中當事人能否增加訴訟請求?
124.勞動者可以憑工資欠條直接起訴用人單位嗎?除了訴訟是否還有其他救濟途徑?
125.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用人單位對同一仲裁裁決再次起訴,法院應否受理?
下編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2012.12.28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09.8.27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2008.9.18)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4.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6.8.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0.9.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2012.12.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4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1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12.28)
工傷保險條例(2010.12.20修訂)
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1月22日)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4.28)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12.14)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9.18)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09〕149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1994.12.6)
最低工資規定(2004.1.20)
集體契約規定(2004.1.20)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1996.1.22)
違反和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辦法(1994.12.3)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1994.1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3.8.27)
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1994.12.14)
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勞部發〔1997〕271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008.1.13)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2003.5.30)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2003.10.1)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2010.12.31)
第一版後記
第二版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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