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百問通3》是2007年7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婧。
基本介紹
- 書名:勞動法百問通3
- 作者:陳婧
- ISBN:9787509300343
- 頁數:229
- 定價:15.00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7
- 副標題:工傷處理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節 勞動關係
一、什麼是勞動關係?
二、什麼是事實勞動關係?
三、怎樣確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四、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事故,是否為工傷?
五、怎樣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六、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有什麼區別?
七、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應該怎么辦?
第二節 工傷和工傷事故
一、什麼是工傷事故?
二、工傷事故和工傷有什麼不同?
三、構成工傷事故的要件圖
四、工傷事故分為幾個等級?
第三節 工傷保險
一、什麼是工傷保險?
二、工傷保險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後,能不能夠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工傷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有什麼不同?
五、哪些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六、個體工商戶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七、職工同時打兩份工,應該由哪個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
八、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九、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中承擔哪些責任?
十、工傷保險工作由哪個部門進行管理?
第四節 工傷保險待遇與人身損害賠償
一、怎樣區別工傷保險待遇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
二、在已經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否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三、在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導致勞動者工傷情況下,用人單位給付勞動者工傷待遇後,可不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四、工傷保險待遇和人身損害賠償的範圍有什麼區別?
第五節 工傷問題處理實務操作流程示意圖
一、工傷認定流程圖
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一般程式圖
三、工傷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圖
四、重新鑑定程式圖
五、傷殘等級劃分標準圖
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一、工傷保險基金由哪些款源構成?
二、什麼是工傷保險統籌地區?
三、怎樣確定用人單位所屬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
四、工傷保險費率是按照什麼標準確定的?
五、行業差別費率及檔次的規定是怎樣的?
六、工傷保險費由誰繳納?
七、怎樣確定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
八、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繳費費率不服的,應該怎么辦?
九、用人單位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應受到什麼處罰?
十、工傷保險基金有哪些用途?
十一、什麼是工傷保險儲備金?
第三章 工傷認定
一、怎樣的情形應該認定為工傷?
二、怎樣理解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
三、在勞動者有多個工作場所的情況下,多個工作場所之間的必經區域是否屬於“工作場所”?
四、怎樣理解“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五、怎樣理解“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六、怎樣理解“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七、職工在並非回家的必經路途上遭受事故傷害,是否為工傷?
八、在上下班途中因違章 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是否為工傷?
九、怎樣理解“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十、怎樣的情形視同工傷?
十一、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時造成傷亡的,能否認定為工傷?
十二、怎樣的情形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十三、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誰有權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十四、企業在租賃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如何認定事故單位?
十五、用人單位怠於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該怎么辦?
十六、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嗎?
十七、工傷認定申請應該向哪個部門提出?
十八、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發生工傷事故應由誰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十九、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哪些材料?
二十、勞動行政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需要經過哪些程式?
二十一、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應該怎么辦?
二十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應該怎么辦?
二十三、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應該怎么辦?
二十四、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二十五、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第四章 勞動能力鑑定
一、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二、什麼是勞動能力鑑定?
三、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需要經過哪些程式?
四、勞動能力鑑定組織或個人提供弄虛作假、收受當事人財物的,應該怎么辦?
五、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應該怎么辦?
六、經過勞動能力鑑定後,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應該怎么辦?
七、勞動能力鑑定的費用應由誰來承擔?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一、 工傷職工依法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
二、職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享受工傷醫療保險待遇?
三、工傷醫療保險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四、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有多長?
五、工傷職工在評定傷殘等級後,可否繼續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六、工傷職工能不能配置輔助器具?其費用由誰承擔?
七、工傷職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按照什麼標準確定?
九、一級至四級因工致殘職工享受哪些待遇?
十、五級至六級因工致殘職工享受哪些待遇?
十一、七級至十級因工致殘職工享受哪些待遇?
十二、職工工傷復發的,能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十三、工傷職工舊傷復發後傷殘等級發生變化的,其待遇如何變化?
十四、職工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享受哪些待遇?
十五、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是指哪些親屬?
十六、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享受撫恤金待遇?
十七、領取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在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
十八、領取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被判刑的,撫恤金待遇是否應予停止?
十九、工傷保險待遇是一成不變的嗎?
二十、職工因工發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應該怎么辦?
二十一、工傷職工在哪些情況下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十二、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應該如何確定應享受的傷殘津貼?
二十三、工傷事故賠償計算公式
二十四、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由誰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原用人單位被承包經營的,由誰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六、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應該怎么辦?
二十七、企業破產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應如何承擔?
二十八、職工被派出境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應如何處理?
二十九、在國內發生並由外方支付賠償的工傷事故,被傷害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應如何確定?
三十、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對勞動保障部門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應該怎么辦?
三十一、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應該怎么辦?
三十二、在工傷期間,勞動者的勞動契約到期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契約嗎?
三十三、勞動者患職業病或工傷後喪失或者部分喪 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的,應該怎么辦?
第六章 工傷救濟
第七章 職業病
第八章 勞動契約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