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就業方針是指國家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同時期,根據當時的政治經濟任務和就業形勢,為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而制定的總指導原則。我國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和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實行“政府介紹就業和民眾自行就業相結合的方針”,亦稱“兩扇門”的就業方針。1958—1979年的22年間,對城鎮新成長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採取由國家“包”下來,並由勞動部門統一安排就業的辦法,即“統包統配”的就業方針。1980年,在總結建國30年來勞動就業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新的就業方針,即“解放思想,放寬政策,發展生產,廣開就業門路,實行在政府統籌規劃和指導下,勞動部門介紹就業,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亦稱“三結合”的就業方針。
“介紹就業”指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區縣局舉辦的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所需要的職工,根據國家勞動計畫指標由國家統一分配和勞動部門、企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有組織地招用職工;“自願組織起來就業”指民眾按照集體經濟遵循的原則自願組織起來發展各種形式集體經濟實現就業;“自謀職業”指勞動者通過適當發展個體經濟的途徑實現就業。“三結合”就業方針實質是從多種經濟形式、多種經營方式上廣開就業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