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生命周期成本法計算的是員工從應聘到離職整個僱傭期間的全部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力生命周期成本法
- 階段:招聘工作 離職
- 按照:成本細分結構模式
- 構成:生命周期成本法
類似於產品和資產,對於企業生產體系中的另一要索—— 勞動力,也可以運用生命周期成本法分析其成本構成。這個僱傭期間同樣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招聘—— 工作—— 離職。按照成本細分結構模式,勞動力生命周期成本的結構劃分如圖:
(1)僱傭成本。勞動力生命周期初期的成本相對較高,其中包括招聘成本和新員工的培訓成本。僱傭成本好比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始購買、安裝成本。
(2)操作成本。新員工掌握生產技能後就可以進入實際操作階段,這時的勞動力成本逐漸下降,趨向平均工資水平。該階段的勞動力成本主要是員工工資和獎金,還有一般的管理費用。操作成本好比資產的運行維護成本。
(3)工作環境成本。如果工作非常繁重且單調乏味,員工就會很快疲憊不堪以致離開工作崗位。這樣的工作環境會給企業帶來額外的並且可能會隨時間推移而遞增的成本,如曠工成本、醫療開支、傷殘撫恤金等。工作環境成本好比資產的維修成本和最終的處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