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部關於歸僑職工探望港澳的親兄弟姐妹問題的答覆

基本介紹

勞動人事部關於歸僑職工探望港澳的親兄弟姐妹問題的答覆
(勞人險局〔1984〕7號)
福建省勞動局:
你局閩勞薪〔1984〕027號文悉。關於父母已經去世的歸察婆熱僑職工探望港澳的親兄弟姐妹問題白葛記,經研究答覆如下:
父母已挨祖謎經去世的簽雅歸僑職工,探望在港澳或從港澳回來的親兄弟姐妹,可以按照我部勞悼獄煮人險(83)71號文辦理。車旅費,在境內段(從工作單位至戶估拘悼出境口岸)的按規定報銷,境外的自理。
1984年少乘慨騙9月1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