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部關於妥善解決插隊知青遺留問題的通知

勞動人事部關於妥善解決插隊知青遺留問題的通知:近幾年來,各地在解決下鄉插隊知青遺留問題方面,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這對調動知青的積極性,解除知青家長的後顧之憂,維護社會安定局面,起了積極作用。但是,近來有些地區對下鄉插隊知識青年的遺留問題,放鬆了領導,有的甚至處於無人過問的狀態,因而集體上訪增多。最近,我部邀請部分省的同志就這一問題進行了座談,認為下鄉插隊知青遺留問題具體到一個地區數量雖然不多了,但是思想工作和安置難度都比較大,不安定的因素值得注意。這就需要從領導上重視起來,把工作抓緊做實。

基本介紹

勞動人事部關於妥善解決插隊知青遺留問題的通知
(1984年8月31日勞人培(1984)26號)
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對處理下鄉插隊知青的遺留問題要善始善終,要保持工作的連續性,隨著機構的調整,勞動人事部門應當把這個任務繼續承擔起來,要有領導分管,要有專人去抓。希望你們在最近就此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並作出具體安排。屬於政策規定了的事,要推動落實;需要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的事,應該主動地提出意見,當好參謀。要爭取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使遺留問題儘快得到解決。
二、解決插隊知青遺留問題,要繼續本著“國家關心,負責到底”的精神,體現政策,取信於民。對各項遺留問題的處理,仍按原定政策辦。對於新情況下出現的新問題,各地可以從實際出發,採取一些特殊措施,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對與農民結婚的插隊青年,仍然要堅持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則,採取多種渠道、多種辦法安排。在當前尤應注意向他們宣傳城鄉經濟體制改革和勞動制度改革的新形勢,宣傳“三結合”的就業方針,鼓勵他們振奮精神,走自力更生、勤勞致富之路,克服單純依賴國家,要“鐵飯碗”的思想。鼓勵和扶持他們自謀職業,就近就地從事多種經營和開發性生產。對有一技之長的人,要支持他們創辦力所能及的事業。
三、解決插隊知青遺留問題所必需的經費,按照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八日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城鎮青年就業和勞動服務公司補助費管理使用的暫行規定》中有關條款的精神,首先使用歷年結餘的知青經費,沒有結餘經費的地方,可以從當年的就業、勞動服務公司補助費中開支。要注意講究實效。
請你們於今年(1984年)年終將解決插隊知青遺留問題的情況向部里寫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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