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的一種運動術語,是這種運動中達到了一定條件的資格,可進行的下一個比賽。
勝投資格
標準
只要該投手退板時該隊處於領先地位,無論壘上有無跑者,都暫時具有勝投資格,如果保持到終場也沒有被追平或反超,那該投手便是勝利投手。eg:本隊後攻,先發投手A六局表2出局時退場,當時1,2壘有人,比分5比3領先,隨後上場的中繼投手讓對方得到一分,最後比賽結束時比分5比4,A為勝利投手。
你所說的中繼拿到勝利資格,也可以用上面的例子來解釋,A投手退板時情況不變,B中繼上場沒有壓制住對方,被打出2壘安打清壘,那么比分就變成5平,A就失去了勝利資格,同時後面被攻下的2分也要算A的自責分(因為是從他手裡上壘的),接著B順利解決下一棒打者結束六局表同時使對方留下2B上的殘壘,然後本隊又在六局下半攻下1分超前分,如果最後都沒有被追平或反超的話,B就是勝利投手。換而言之,本隊打下超前分的那個半局的前個防守半局是由哪位投手結束的,那他就是勝利侯選人。(eg:7局上半打下超前分,抓到6局下半對方第三個出局數的投手就是勝利侯選人)
同理再講下敗戰資格,也就是被對方打下超前分的那名投手,如果本隊沒有在以後的比賽中追平或者反超比分,那他就很不幸地成為敗戰投手。還是那個例子,B上場時如果被對方HR也就是掉3分,比分成為5:6落後,由於壘上2分算A的自責,但打出HR的那位跑者得的一分算B的自責,也就是超前分是丟在B的身上,那么A就成為無關勝負,B成為敗戰侯選,對方結束5局下半的投手成為勝利侯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