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新城區百合路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計畫和激勵政策;負責引進人才在本縣就業的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城鎮困難民眾脫貧解困和“三關愛”中的關愛農民工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養老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按規定做好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就業、失業、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勞動就業組織的審批、認定、管理工作;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下崗失業人員,歸口管理勞動服務企業。
(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及離退休政策規定;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巨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落實人才引進相關工作。
(八)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負責考核獎勵工作。承擔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負責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實施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一)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
(十二)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法律規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監管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落實本部門“放管服”規章及權責事項;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保密、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聯繫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負責本部門“放管服”和權責事項相關工作;負責受理、統籌協調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辦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議案、提案;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服務局黨組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組學習;負責黨的建設工作,承擔黨建工作任務落實、黨員隊伍管理、推進基層黨組織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職責;負責幹部日常管理、人事勞資、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績效目標考核工作;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和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文書檔案收集、管理工作。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數據統計和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數據和網路建設,承擔信息系統和公文系統等軟硬體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
(二)事管股。貫徹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和高級專家延聘等政策規定;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引進、公開招聘及崗位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事業單位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調配、抽借調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獎勵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專技股。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職稱評聘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機關工勤、事業工勤技術等級考評工作;承擔縣職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政府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工作,協調配合相關單位擬定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實施“15851”人才工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選拔、激勵政策;負責全縣人才資源開發相關服務工作;負責縣高級人才津貼的考核、審批、發放工作,兌現相關人才政策待遇;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協調做好引進人才在本縣就業管理工作;負責引智項目的實施工作。
(四)工資股。落實全縣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承辦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績效政策;協同做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承辦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期退休有關工作;負責工資統計年報工作;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五)社保股(基金監督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社會保險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依法監督指導全縣社會保險工作;擬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依法監督檢查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並組織查處全縣重大基金違法違規案件;對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管理,並對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和風險評估;參與破產企業改制方案審核工作;負責縣本級有關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並對全縣有關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進行指導;指導、監督、檢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審核;負責全縣企業年金方案審核備案;負責縣本級企業失業動態監測及企業穩崗補貼審核、發放工作,並指導全縣做好失業動態監測及企業穩崗補貼審核、發放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的初審和報送工作;負責縣本級工傷認定工作(含企業老工傷確認),並對全縣工傷認定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縣本級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及提前退休初審和報送工作。
(六)勞動監察股。擬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職業培訓機構的技能培訓;負責全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對全縣就業及再就業資金進行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農民工工作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開展;負責指導全縣“治欠保支”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關係的政策法規;擬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意見,負責勞動契約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指導和監督縣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內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工作;承擔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勞動爭議的調處、協調等工作。
(七)城鎮解困股。研究制定全縣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的總體規劃、重要政策和工作措施;負責執行省、市、縣有關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提出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縣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重要文稿;加強對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研究,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總結推廣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方面的先進典型和經驗;負責擬定全縣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的年度績效目標,並對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進行考核;負責全縣城鎮解困工作信息平台建設;牽頭做好全縣城鎮困難民眾信息核對系統建設。負責“三關愛”中的農民工關愛工作。負責縣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工作,指導督促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重點任務落實。

直屬單位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就業局(參公事業)、社會保險事務局(參公事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事業)、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事業)四個單位。其中就業局、社會保險事務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副科級單位,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股級事業單位。
(一)就業局
宗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城鄉勞動力就業創業提供服務
業務範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各項就業創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負責組織發展集體經濟,擴大勞動就業;負責指導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就業工作;服務人力資源市場,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轉崗培訓和職業介紹;完善和落實失業調控政策措施;服務下崗失業人員,辦理失業人員的失業登記,擴大再就業;組織開展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落實就業困難群體援助政策;承擔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的審核、擔保、收繳工作;負責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發放等;負責全縣自主創業的統籌、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全縣創業項目推介、小額貸款、孵化基地建設、創業政策落實、扶持創業帶頭人等工作,落實縣級創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業補貼政策;徵集推廣創業項目;創業培訓的組織、服務;創業信息管理、受訓和創業成功人員個人檔案管理;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的審批、認定、管理和政策落實;指導全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就業創業服務工作;承擔縣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設定: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就業局(縣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縣創業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機構規格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股,就業促進服務股、創業指導服務股,培訓服務股、小額擔保貸款服務股五個內設股室。
綜合股:負責政務運轉、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信訪及接待聯絡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調研;負責局政務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檢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就業工作統計數據的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就業信息系統和務川縣創業就業網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就業局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與發放;負責文化建設,做好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就業局黨務、監察、群團、人事教育和考核獎懲等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創業指導服務股:制定和組織實施創業指導服務工作計畫,協調指導全縣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全縣創業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創業指導服務活動;負責提供政策諮詢和創業信息服務工作,承擔創業調研、統計分析任務;承擔促進高校畢業生等各類群體創業工作任務;負責創業培訓體系建設,實施創業培訓、實訓和師資管理,積極提供後續扶持和跟蹤服務;負責創業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建立完善創業指導專家管理、服務制度,開展創業項目評估、推介和專家指導服務活動;負責創業獎勵補貼政策的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等的認定和管理;負責創業引導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本科管理業務相關政策出台前的調研、分析和起草工作;承擔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完成領導交辦工作。
小額擔保貸款服務股:審核申貸資料、建立小貸信息庫;完成相關報表;小貸資料的建檔裝訂工作並建立電子目錄;貸前調查、貸後跟蹤服務;兌現財政貼息和擔保費;為各類創業人員提供小貸政策諮詢服務;指導各鄉鎮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及負責全縣小額擔保貸款信息收集;年終編寫《務川縣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運行分析報告》及工作總結。按《合作協定》和相關政策規定開展與銀行的工作。
就業促進服務股:指導全縣統籌城鄉就業再就業工作,對全縣就業再就業目標責任制的落實進行督查;檢查、指導全縣促進困難群體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做好全縣公益性崗位開發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全縣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就業再就業有關情況和先進典型、經驗的收集和推薦工作;檢查、指導全縣開展就業與再就業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做到機構、場地、人員、制度、經費、工作“六到位”,檢查、指導執行公共就業服務各項制度;統一規劃,整體推進,建立縣、鄉(街道)、村(社區)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路;開展充分就業社區、信用社區等的創建活動;建立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做好相關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的相互協作,積極培育勞務品牌,建設勞務基地,形成示範效應,帶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負責農村富餘勞動力跨區域就業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貫徹執行鼓勵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和投身新農村建設的相關政策;完善農民工返鄉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建立農民工返鄉回流基礎台帳,搞好動態監控和統計分析;積極扶持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發展,增加吸納農民工就業的能力,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負責做好轉移就業的農民工維權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培訓服務股:負責全縣職業技能的培訓、考核、辦證工作;負責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全縣農民工、下崗職工、城鎮失業人員的技能培訓;負責從業人員就業培訓及轉業轉崗培訓;負責技能培訓體系建設,實施技能培訓、實訓和師資管理,積極提供後續扶持和跟蹤服務;做到機構、場地、人員、制度、經費、工作“六到位”,執行各項培訓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社會保險事業局
宗旨:促進社會保險事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業務範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社會保險服務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登記申報、繳費基數核定、基金征繳、基金管理和服務。負責管轄範圍內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的養老、失業、工傷有關待遇核撥發放、審核報銷及費用報批結算。承擔跨統籌區域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和工傷等經辦服務工作;承擔社會保險業務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電子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統籌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宣傳、經辦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險網路的維護和管理。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設定:內設綜合股、 稽核股、 財務統計股、 信息技術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股、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股、工傷保險股、 失業保險股。
綜合股:綜合文稿起草,公文運轉、單位公章和法人印章管理,機關後勤保障服務;社會化服務管理、文書檔案管理,社會保障卡密碼修改,綜合諮詢。
稽核股:對各險種基金收支業務稽核,對各參保單位繳費基數、人數申報及繳費情況實施稽核,綜合諮詢。
信息技術股:信息管理,社會保障卡務(卡鑒權、新申請辦卡的信息傳輸),業務許可權分配,網路維護。
財務統計股:基金預算、決算,收支業務,財務核算,財務報表、統計,財務許可權分配,網銀密鑰管理,票據管理,財務印章(鑒)管理,賬戶核對,對賬業務。
工傷保險股:政策宣傳諮詢,工傷預防宣傳,參保登記,基金核定、待遇審核,待遇享受人員資格認證。
失業保險股:政策宣傳諮詢,參保登記,基金核定徵收、待遇審核,關係轉移接續,企業穩崗補貼業務。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宣傳諮詢,參保登記,基金核定徵收、待遇審核,待遇享受人員資格認證。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股:政策宣傳諮詢,參保登記,基金(含職業年金)核定、待遇審核,待遇享受人員資格認證。
城鄉居民(含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股:政策宣傳諮詢,參保登記,基金核定徵收、待遇審核,對鄉鎮人社中心的業務指導,待遇享受人員資格認證。
(三)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宗旨:為勞動人事爭議和和諧勞動關係構建提供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信訪接待;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指導、協調及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法律、法規、政策諮詢和培訓;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綜合分析;仲裁員及兼職仲裁員的聘任及相關社會服務。
內設機構設定: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伸裁院,為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立案庭、仲裁庭。
(四)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宗旨: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
業務範圍:開展人才交流服務,流動人才組織和人事關係轉接,流動人才檔案保管,人才信息服務,人才信息庫管理、維護和公有制人才資源統計及人才市場培育。
內設機構設定: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務川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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